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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前校园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8- 26 15: 11: 0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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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2019〕89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开学前校园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以来,东南亚登革热疫情高发,该疫情极易通过蚊子传播蔓延。夏秋季节又是肠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高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疾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文件要求和市领导研究全市登革热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 “利奇马”、“白鹿”台风后,各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学期开学前做好校园卫生和疾病防控等卫生防疫检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是及时落实灾后消杀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再组织一次校园灾后消毒及卫生防疫检查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指导单》(附件1)八条具体指导意见,逐一对照,开展检查,清除隐患。各学校要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受灾受淹校园的校内供水管道、直饮水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的专项清理和检查,尤其是学校饮用水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师生用水安全。各学校要对受淹、受潮的课本、教学材料等教学用具,进行清理和消毒,防止霉变,预防疫情。对其它可能影响师生卫生健康的因素(环境)再进行分析排查,提出解决方案确保师生健康。

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按照《温州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和温州市高等院校公共卫生工作规范》附件2,落实学校卫生工作主体责任,责任到人。

是加强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学校房前屋后楼顶地下车库、汽车轮胎等的积水和瓶瓶罐罐、水培植物等蚊、蝇孳生环境,清垃圾改善和美化校内外环境,做好环境和教室内外消毒消杀工作,幼儿园要注意清理露天易积水玩具;保障学生饮食、饮用水安全,确保校园卫生安全。

是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扎实开展晨检工作,落实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控疫情报告,明确报告工作人员;一旦发生学生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

是加强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托幼机构、 小学对新入托、入学和学期中转学儿童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 尤其是水痘,对无接种证或漏种的幼儿、学生,书面通知儿童家长到所在地镇乡街道卫生院办理接种证或补种。

是做好学生食品饮用水安全与营养健康工作。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开展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加强食堂管理,引导学生科学营养用餐。开展学生饮用水、食品与营养监测工作。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 害管理条例,学校食堂使用合格碘盐。

是加强学生健康管理。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以及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工作。按照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组织每年1次常规健康体检,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督促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是落实明眸皓齿项目。做好近视、龋齿防控工作,落实学校视力检查并建档;加大中小学校教室灯光和照明改造, 营造良好教学视觉环境;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合理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开展口腔常规健康体检,督促对检查发现瞒齿的学生及时进行填充治疗,组织协调开展适龄儿童免费窝沟封闭;开展减糖护齿行动,普及口腔卫生知识。

是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强化健康教育,开展健康(促进)学校与无烟学校建设。将健康教育课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新学期开学后,各校要开展一次以爱国卫生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家-校-学生链作用。

是加强督查和自查工作。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环境清理,以及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学校卫生工作的自查和督查。

    市教育局近期将开展卫生督查工作,各教育学区、各学校要引起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负责,务必于开学前完成卫生和疾病防控工作。对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而导致被督办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学校卫生工作监督指导单

2.《温州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和温州市高等院校公共卫生工作规范》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6日

附件瑞教办学〔2019〕89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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