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销超限货车营运证 让治超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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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安运管部门对两辆违法超限运输货车作出吊销车辆营运证的处罚决定。这是瑞安运管部门联合路政部门开展超限整治以来的首例因多次超限被吊销车辆营运证的案例。 此次涉案车辆(浙CM8**8、浙CM7**5)均为是我市营运货车,此前因超限运输曾被我市路政部门多次查获。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货运车辆在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针对上述“屡禁不止”的恶劣情况,我市路政部门和运管部门切实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让打击超限违法行为保持全域常态化高压态势,对多次违法车辆绝不姑息,一律将其列入违法运输“黑名单”,通过吊销营运证等严罚手段,将其彻底赶出货运市场,根除道路运输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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