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瑞安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
瑞教中〔2020〕352号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办2020年瑞安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教育学区、各社区学校(分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0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0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办好瑞安市第八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全民智学,助力“双战双赢”。 (二)时间:瑞安市第八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定于11月7日在湖岭镇综合文化站(湖岭镇老年大学)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全市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要结合当地实际,在11月前后半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瑞安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主题活动 1.举行瑞安市第八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 时间:2020年11月7日(周六)下午2:00 地点:湖岭镇综合文化站(湖岭镇老年大学)站前广场 出席对象:温州城市大学领导,瑞安市领导,市教育局、城市学院、湖岭镇领导,有关镇街和市直单位代表,各教育学区、社区教育中心和社区学校负责人、专职干部,社区居民代表。 主要内容:宣布活动周开幕、表彰先进、举办文艺汇演和公益讲座、发放学习活动周相关材料、发起全民终身学习倡议活动。 2.各相关单位学习咨询服务及瑞安市各类创建宣传活动。 3.举办各类展览活动:瑞安市以及湖岭片区终身教育成果展、相关社区学校教育成果展。 4.其它乡镇(街道)“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及相关公益活动。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公益讲座 1.民法典宣讲 时间:2020年11月7日下午 地点:湖岭镇综合文化站(湖岭镇老年大学)四楼综合教室 主讲人:洪汝逢(浙江玉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参与人员:湖岭镇机关干部、各村(居)干部、社区学校代表 2.家庭教育论坛以及其它讲座及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20年10-11月 (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1.组织参加温州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推荐评选活动; 2.组织参加省、温州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评选活动; 3.组织参加温州市“全民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 4.组织参加温州市现代化等级社区学校创建评定活动。 (四)开展线上线下教育和学习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面向全市广大城乡社区居民,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展览等教育培训活动。持续开展好书推荐、城市读书会、阅读马拉松大赛等线上线下活动,组织居民广泛参与读书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阅读、全民智学的氛围。 (五)开展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活动。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开展老年人红色教育,指导培育音乐、美术、舞蹈、戏曲、书法、剪纸等乡村学习型社团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建设。 (六)推动社区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举办中青年村干部学历提升班,组织优秀农民大学生参加大学生践行新思想宣讲团,培育乡村振兴带头人,加大宣传,树立典型。 (七)总结及表彰。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开幕式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城市学院和湖岭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瑞安市教育局湖岭教育学区、湖岭镇社区学校(老年大学)承办。各承办单位应结合实际落实活动周具体工作人员。 四、活动要求 (一)扎实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市各地应根据教育部和我市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参加该项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活动周期间,拟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宣传全市开幕式及重要活动。各地也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老年教育、社区教育、青少年课后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引导更多的地方、部门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 (三)讲究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注重活动实效,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扩大学习活动周在群众中的影响。活动周结束后,相关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等报送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城市学院<瑞祥新区东溪路6号>行政楼3楼303社区教育处;联系人:陈晓静,联系电话:65902190,电子邮箱:942279066@qq.com)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