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1/2020-188272 | ||
组配分类 | 审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 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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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审办农〔2020〕8号)要求,瑞安市审计局对瑞安市2018年和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年,瑞安市委市政府根据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党委政府一系列重大决策精神,成立瑞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8年至2019年,全市新增高标准农田3.47万亩;完成土地整治0.57万亩;完成农村饮用水项目118个,受益人口约7.52万人;实施建设6个乡村振兴示范带和3个田园综合体及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全市共投入土地整治、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和乡村振兴项目等乡村振兴相关资金19396.39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8年和2019年,市乡村振兴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乡村振兴示范带和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为引领,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2018年获得全省乡村振兴战略优秀县,2019年获得温州市乡村振兴考核第二名。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高标准农田方面问题 1.部分项目认定欠合理。2018年和2019年认定高标准农田项目主要分布西部山区和东部滩涂区域,未发挥高标准农田生产效益。市农业农村局应指导和监督有关实施单位,因地制宜,科学选址,严格建设标准,对相关项目尽快实施提质改造。 2.专项资金1143万元尚未使用。截止2020年3月,2019年省财政转移支付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43.70万元,因未安排建设项目而未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应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建设高标准农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土地整治方面问题 1.重建设轻管护。实施单位未能及时落实后期管护,有关监管部门缺乏有效地监管和指导,造成部分垦造耕地项目建成后,后期管护不到位,甚至存在抛荒问题。市资规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应协作配合,指导和监督实施单位落实后期管护,确保垦造耕地质量。 2.重硬件轻软件。基本标准农田建设以硬件设施为主,改善土壤、地力培育工程较少。市资规局应优化基本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加大改善土壤、地力培育方面投入,建设优质耕地。 3.重立项轻进度。2018年和2019年全市土地整治立项21个,至审计日,16个项目尚未完工,其中2018年9个、2019年7个。另外审计发现2018年以前立项的整治地块未完工问题。市资规局应督促有关实施单位尽快完成上述土地整治项目。 (三)农村饮用水方面问题 1.部分水质处理设备配置不到位。全市尚有96个供水站(点)水处理净水设施未配置到位。市水利局应进一步完善和配置农村饮用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标。 2.一县一方案未完全落实到位。市公用集团于2020年1月成立瑞安市农村供水运维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4月,仅36供水站(点)正常投运。市水利局应会同市公用集团和有关乡镇(街道),做好农村供水统一运维工作,确保一县一方案落实到位。 3.个别村仍存在旱期缺水问题。审计抽查高楼镇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情况发现,该镇赵山村、大竹坑村等个别村位于山区,因海拔较高、水源引流有限,旱期严重时仍存在缺水问题。市水利局应研究制订可行方案,指导乡镇(街道)解决农村旱期缺水问题。 (四)乡村振兴项目方面问题 1.示范带项目有待优化。从2018年至2019年政府投资建设的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看,项目以绿化和美化居多,产业项目偏少,与乡村振兴示范带目标要求不完全相符。市乡村振兴办应严格目标要求深度谋划建设项目,指导建设单位落实产业项目。 2.个别工程施工管理人员随意变更。马屿镇石垟河美丽河道建设项目报备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不在位,现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员分别为黄某和张某,项目进度已达40%。市乡村振兴办应会同市水利局加强现场监管和指导,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事项。 (五)粮食和生猪生产保障方面问题 1.地力补贴发放不及时。审计抽查湖岭、高楼、陶山和马屿镇,截止2020年5月19日,2019年度地力补贴均未发放,金额共计717.56万元。另有2018年度地力补贴0.59万元,因人员或银行卡信息问题未发放成功。市农业农村局应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将地力补贴发放到位。 2.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进度受阻。市政府2020年1月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协议,建设年出栏10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项目(新希望现代农业产业园),因疫情防控,该项目延至2020年4月动工建设,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市农业农村局应根据疫情影响情况分类指导复工复产,并做好扶持工作。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落实情况 对上述问题,瑞安市审计局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建议。瑞安市农业农村局、资规局和水利局等有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采取多项措施落实整改。
瑞安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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