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教审〔2020〕58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同意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变更举办者的批复
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
您园《民办学校变更申批表》等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章第54条规定,经审核,同意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举办者变更。具体批复情况如下:
一、同意瑞安市锦湖宏盛幼儿园举办者由郑林莉变更为曾步忠、石坚、黄美媛、王北辰、王存壬、潘小逸、许慧芬、卢淑和。
二、请在此批复下达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