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作方案 |
为确保2020年省、温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关于认真办好2020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的通知》(浙市监综〔2020〕14号)、《2020年瑞安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把开展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作为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强化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确保广大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长效化运作”的总体要求,今年重点选取公办学校、有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以及浙江省等级平安校园开展智能“阳光厨房”建设。2020年,全市完成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35家。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动员部署。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教育局筛选拟建智能“阳光厨房”名单,要求以超任务数10%为目标完成,并于5月上旬前报市场监管局餐饮科。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联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完善布局规划。 (二)确定对象、创建指导。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确定2020年开展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的学校名单,指导学校对照标准进行建设,开展督查及时跟踪创建进度。并于6月28日前,按要求将建设智能“阳光厨房”的学校相关信息输入省政府督查系统。 (三)现场验收、迎接考核。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对照标准进行现场验收,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予通过,在9月底前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分别迎接温州(10月30日前)、省(11月30日前)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随机抽查。 四、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联创责任机制,切实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部门的作用及教育部门主管部门的作用,督促各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各创建单位要增加食堂硬件设施投入,确定专人负责智能“阳光厨房”的运行维护,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民生实事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二)把握进度,联动推进。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学校延迟开学。各地要按照任务要求不减、工作时限压缩的要求提前谋划、统筹安排,制定详细的方案措施,细化建设任务时间节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并按照项目化、清单式管理要求进行推进。加大智能“阳光厨房”建设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达到标准的学校进行补助,进一步调动学校建设的积极性。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分别于2020年5月28日、6月22日、10月8日前将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建设进度表(附件2)上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三)纳入考核,强化督查。将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分别纳入食品安全考核、市场监管系统、教育部门年度考核等指标,通过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推动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智能“阳光厨房”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根据建设标准、规范操作展示和信息公示内容,主动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市教育局将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齐心协力办好事、做实事。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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