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的通告(第29号) | ||||||||||||||||||||||||||||||||
为加快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公共场所安全有序开放开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迪吧、KTV、室内游泳池、桑拿浴室、公共浴室即日起可恢复开放开业。开放开业前应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并签订《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公共场所举办各类必要的会展活动,须提前报主管部门审批。 三、培训机构经属地乡镇(街道)核验通过后,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所有返岗员工和参加培训的学员需严格执行“两码一单”+体温检测制度,并建立“一人一表”健康档案。 四、近14天内重点地区(当前国内重点地区包括湖北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绥芬河市、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和揭阳市以及吉林省舒兰市)来瑞的员工,一律凭核酸和抗体检测合格报告才能上岗。无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不得接收。 五、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积极采取提前预约、错峰消费、定点服务等方式,合理控制场所内人员数量。 六、所有开放开业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在场所入口处安排专人检查,实行“亮码+测温”进入和上岗制度。对未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并造成疫情反弹扩散的,一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属地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指导督促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 公共场所开放开业备案表
本表一式两份,企业单位、属地乡镇(街道)各留存一份。
附件2 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单位已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相关资质许可。 二、本单位已储备必要、足量的防护物资。 三、本单位已落实专人负责防疫工作,且已落实每日核验所有上岗员工健康状况制度。 四、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人员,本单位将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措施。 五、本单位要求经营场所内从业人员佩戴口罩。 六、本单位经营场所、公共设施、公用物品均实施定期消毒。 七、本单位经营场所内严格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指引》规定使用空调通风设备。 八、本单位实行垃圾分类管理并及时收集清运。 九、本单位将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并积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开展防疫检查,服从统一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 时间:
附件3 棋牌室、游艺厅、网吧、舞厅、酒吧、KTV、 室内游泳池开放开业防控指引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营场所可以安全有序开放开业。 1.落实主体责任。各经营场所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负责人,成立防控专班,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确保各个环节责任明确到人。 2.场所环境管理。各经营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开放营业前对场所及设备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卫生管理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提倡自然通风,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3.严格入场要求。各经营场所合理设置进出通道,出口与入口须隔开一定距离,分道出入,避免服务对象进出扎堆。所有进场人员要严格执行“亮码+测温”(低于37.3℃)准入,按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做好个人防护,公共区域要放置免洗消毒液和纸巾等物品。 4.控制场所人员数量。各经营场所要采取提前预约、错峰消费等形式,减少人员聚集。严格控制顾客数量,流量不超过最大客容量的50%。网吧、酒吧、棋牌室实行隔位就座,KTV、舞厅等场所包间入座率不得超过包间核定人数的50%,服务客位间隔1米以上,游戏游艺厅在每台游艺机前设置1米线等。 5.场所员工管理。各经营场所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从重点地区来瑞人员要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均需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6.设置临时隔离点。各经营场所应将临时隔离点设于相对独立区域,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应设置标识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如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置。
附件4 桑拿浴室、公共浴室开放防控指引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有序开放桑拿浴室、公共浴室。 1.落实主体责任。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负责人,成立防控专班,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确保各个环节责任明确到人。 2.实行严格消毒。首次恢复开放的桑拿浴室、公共浴室必须对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物品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营业场所营业前和歇业后各消毒1次,并根据客流量适当增加消毒次数。有条件的经营单位增加移动式紫外线消毒灯,每天在营业前对经营场所进行30分钟空气消毒。 3.严格进入管理。在经营场所入口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从业人员及顾客必须实行“亮码+测温”,绿码和体温正常者(低于37.3℃)方可进入。 4.加强员工管理。各经营场所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排查,对从重点地区来瑞人员要进行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均需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为每位顾客服务前后均须做好手部清洗消毒。 5.加强室内通风。定期开门、开窗。允许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每个房间都有单独末端的风机盘管或多联机方式的中央空调;采用全空气方式的中央空调,要关闭回风阀,开大新风阀,开启排风机,尽可能加大新风,空调过滤网定期消毒。 6.严控人员聚集。浴室仅限开放淋浴服务,禁止使用池浴;不得组织开展大规模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采用预约错峰服务,有序进场,避免人员聚集。根据实际灵活调整营业时间。同时接待顾客人数不超过桑拿浴室、公共浴室房间数的80%。
附件5 会展活动开放防控指引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有序开放室外举办的会展活动。 1.落实双主体责任。会展主办人和活动举办场所主要负责人皆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会展主办单位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负责人,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与分工,确保各个环节责任明确到人。场所要配合活动举办单位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做足展前准备。办展前必须办理各类审批手续及相关备案。开展场馆安全排查,对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体检式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参展、参观环境安全健康。 3.严格进入管理。所有主办人员以及参展、搭建、运输和其他展览服务人员除办理正常进场工作手续外,还必须实行每日亮码+体温检测。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和手套上岗,并每日更换。工作服应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入馆观众实行亮码+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 4.限制人员密度。鼓励实行错时、分批入馆等限流措施。日观众人数应不超过日正常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观众流量不超过正常最大瞬时流量的80%。倡导观众参观间距达1.5米以上,减少聚集,注意个人防护。 6.做好场馆消毒。保持场馆馆内环境整洁,每日至少消毒2次,垃圾箱(桶)每天至少清洁消毒2次。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展区卫生间应保持通风,并保证供水、烘干机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7.确保通风。室内场馆要定期进行通风系统和空调的检查、清洁、测试和维护,在会展活动举办前一小时内至少通风一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通风不良的可使用机械通风方式。 8.设置临时隔离点。会展举办者应将临时隔离点设于展会场馆相对独立区域,避免人流交叉。临时隔离场所应设置标识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洗手卫生设施、消毒药械。如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转送至临时隔离场所,及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由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初步排查,根据排查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