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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05- 22 14: 07: 3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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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今年519日,瑞安市教育局印发了《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了更好宣传招生政策,方便家长详细了解招生具体办法,现将《方案》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调整、政策整合、部分条款说明(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和新居民子女)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义务教育涉及面广,社会各关注总结往年我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经验基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和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0〕27号)等系列政策法规及文件要求。去年11月以来,市教育局通过基层走访调研、民办学校专项督查、新建学校施教区实地查勘、网络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为决策提供依据。认真做好学校施教区户籍生摸底,部分公办学校已于4月初完成第二次信息预警。1月17日,就浙江省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的重大调整,特别是涉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变化,在市政府专题会议上通报了有关情况;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专题研究招生和新建学校施教区划分工作。同时完成风险评估和部门单位意见建议征求,并向社会再公开征求意见,经市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并先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最后由市教育局发文。

、主要内容

今年方案包括一个主文本和七个附件。主文本内容包括招生原则、招生对象要求、招生批次时间、招生程序方式、公办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说明、招生计划、招生纪律、招生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说明等九部分。七个附件分别是:1.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2.瑞安市实验小学等五所学校招生政策相关规定;3.2020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4.2020年瑞安市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办法;5.2020年瑞安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6.2020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7.2020年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计划。其中附件4和附件6是今年新增加部分。

主要政策调整及变化

今年招生重点围绕阳光、便民、高效原则,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对相关条款作适当调整,更加体现公平、公正。较2019年,涉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基本没有变化,主要是涉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的重大调整,全面实行摇号招生。

(一)统一使用温州招生管理平台。

2020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不再使用原瑞安市招生系统报名,实现招生平台与温州大数据、学籍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网络报名时,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特别说明: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各类政策照顾对象子女或想到其他片区公办学校参加第四批报名摇号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暂不在各自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网络报名,待摇号后补报);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每位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报1所或2所民办学校)。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 |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按区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意向学校招生信息(如公办学校施教区范围、招生计划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具体报名时间及要求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二)调整明确公民办学校招生流程。

全市公民办学校招生基本流程分网络报名、信息查验和招生录取三个阶段。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温馨提醒:公办学校在第一阶段报名时,若遇系统比较繁忙,可以在第二阶段补报,最好是错开时间网报,尽量不要挤在前一两天),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网络补报,其中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网络报名在第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全市公民办学校将对报名本校学生的信息进行核对查验,审核后及时公示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

今年调整了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流程,一是变往年的分两次现场报名为一个时间段统一网络报名。二是变往年提交纸质材料审核为部门线上联合查验,对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合查验核实;对未取得积分的新居民,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核实。

   全市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基本流程分别安排如下:

1.民办学校招生基本流程安排

流程

时间

招生工作事项

网络报名

6月1—3日

义务教育初中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每日 9:00—21:00)

6月2—4日

义务教育小学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每日9:00—21:00)

信息查验

6月10日前

完成民办学校报名对象审核

招生录取

6月12日

民办初中面向瑞安市域范围内招生预录取(摇号)

6月13日

民办小学面向瑞安市域范围内招生预录取(摇号)

6月13—14日

民办初中面向瑞安市域范围内招生缴费确认(时间:8:00—17:00)

6月14—15日

民办小学面向瑞安市域范围内招生缴费确认(时间:8:00—17:00)

6月15—16日

民办初中面向瑞安市域范围内递补录取及缴费确认

(时间:8:00—17:00)

6月16—17日

民办小学面向瑞安市域范围内递补录取及缴费确认

(时间:8:00—17:00)

6月20—21日

民办学校面向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补招网上报名

6月22—23日

填报民办学校面向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招生对象资格审核

6月24日

民办学校面向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招生录取(摇号)

6月25日

民办学校面向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招生缴费确认(时间:8:00—17:00)

6月26—29日

基本完成民办学校录取相关工作

注册学籍

9月初

公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学籍

2.公办学校(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招生基本流程安排

流程

时间

招生工作事项

网络报名

6月1—3日

义务教育初中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9:00—21:00)

6月2—4日

义务教育小学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9:00—21:00)

6月13日—22日

义务教育公办初中、小学网络补报名(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信息查验

6月23日—7月2日

完成公办学校报名对象资格信息查验(含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

招生录取

7月3日—10日

公办学校第一、二、三批录取及超计划数学校超计划学生统筹

(包括统筹学生回流申请落实)

各教育学区所辖学校和直属学校招生情况第一次统计报表上报

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到公办学校(公示及公布)和各类政策性优待生照顾对象录取

7月11日-14日

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四批招生录取(摇号)

7月15日

所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一、二批补报

7月16日-19日

除城区之外的其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四批招生录取(摇号)

7月20日

除城区之外的其他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一、二批补报

7月底前

完成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8月20日前

各校完成入学通知书发放

注册学籍

9月初

公民办学校同步注册学籍

(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调整。

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调整变化比较大的有四个方面:

一是限定范围及对象。我市民办学校招录范围原则上为瑞安市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主要包括以下四类对象:

1.户籍生:即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拥有户籍的。

2.产权生:即其父母或本人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持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

3.居住生:即在瑞安市域范围内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若未申领居住证的,须在瑞安市域范围内取得流动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及在我市于2019年8月31日前参加社保并一直连续缴纳(此类对象报读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可适当放宽条件。目前我市共有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9所,分别是塘下镇的瑞安市鸿民学校、塘下镇树人学校、塘下镇启新学校、塘下镇怀城学校、塘下镇罗凤为民学校;莘塍街道的瑞安市崇文学校<含崇文学校汀田校区>;东山街道的瑞安市东山育英学校;云周街道的瑞安市云周士心小学;仙降街道的瑞安市仙降育才学校)。

4.学籍生:即报名初中前已在瑞安市域范围内小学建立六年级学籍的(以电子学籍注册为准)适龄儿童少年。

注:符合以上四类对象之一即可,只有在上述四类对象招录不足时,要经瑞安市教育局同意,由温州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补招。

二是同步报名。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即三同步)。网络报名时,每位符合报名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选报1所或2所民办学校。根据我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行事历安排,民办学校网络报名时间:初中段为6月1日-至3日(系统开放时间:9:00—21:00);小学段为6月2日-4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1:00)。

任何学校不得通过其他线上或线下报名,没有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对应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一律不能招录。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网络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对网络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经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将通知家长凭有效证件进行更正。

三是电脑派位。全市民办学校统一录取时间,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应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依据招生计划和志愿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将为所有报名对象生成预录取顺序号。全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集中统一电脑随机派位预录取(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由公证处公证人员参与公证,同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记者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缴费确认录取。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与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同放弃。被两所民办学校同时预录取的,以家长缴费确认的民办学校为准。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电脑随机派位生成的预录取顺序号,在未被任何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中依次递补录取。被任意一所民办学校预录取的报名对象,不再具有其它民办学校递补机会(即学生被民办A学校预录取后,不得被民办B学校依次递补录取)。

严肃电脑随机派位结果应用。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后续任何学校、任何批次的录取。符合公办入学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将在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按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各自施教区公办学校招生细则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故此,提醒广大家长要谨慎选择)。

未招足学校补招。在瑞安市域范围未招足的民办学校,经瑞安市教育局同意,由温州市教育局统筹,可在温州市域内其他县(市、区)补招一次,补招时每位适龄儿童少年限报1所民办学校(补招时,未被我市民办学校预录取的学生也可以补报)。补报人数不足补招计划数的,直接录取;补报人数超过补招计划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四是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各类政策优待对象,如需申请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有关规定提前优先录取,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数;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独立初中和小学为同一举办者的民办学校,其小学部毕业学生可以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可以直升。具体类别及要求如下:

①协议生:指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我市政府相关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简称协议生),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提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公办学校委托优质民办学校管理办学的,按公办学校施教区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

②政策照顾生:指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子女,及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按规定程序申请,提前优先安排入学。

③教职工子女:指民办学校正式聘任并实际工作的教职工子女,以及举办者的直系亲属,如需在本校就读的,经资格审核并公示后,可提前优先照顾入学。须具备以下条件: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一线教师子女申请在本校就读,提供聘任合同和由学校参保的社保及银行工资发放证明,且须在2020年3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其他职工子女申请在本校就读,提供聘任合同和由学校参保的社保及银行工资发放证明,且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④直升生:指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或独立初中和小学为同一举办者的民办学校,其小学部毕业学生可以在学生(家长)自愿基础上可以直升。当报名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报名直升人数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不得选择生源。直升后剩余的学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在核准范围内按程序统一招录。

注:请有意向选择我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各类政策照顾对象,可于5月29日前,持《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和其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的“招生招考”栏目中下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印章),报送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科(807室)审核,由市教育局或对应的教育学区核验相关信息确认后予以公布。

民办学校依次优先录取协议生、政策照顾生、教师工子女及小升初直升生。民办学校在网络报名之前,须公布协议生、政策照顾生、教师子女及小升初直升生名单,并纳入本年度招生计划数,同时发布电脑随机派位招录剩余计划数。

(四)确定滨海新区新建瑞安市实验小学万松东路校区(瑞安市万松东路小学)施教区范围及招生政策。综合考虑滨海新区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面向新区、相对就近、整体统筹、路河为界和界限明确等五大原则,合理划定学校施教区范围。现划定学校施教区四界划定如下:以南至东进路——东一路(向北)——万松东路(向东)——环镇东路(向北)——莘塍浦(向东)——兴业路(向南)——万松东路(向东)——人民路(向南)围成。

瑞安市实验小学万松东路校区的招生,按照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在招收施教区内前三批学生后,尚有剩余学额的,启动招收施教区外瑞安户籍第四批学生,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招收学校所在地前埠村原居民户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本校施教区内的全额期房业主子女(需提供购房合同、以合同金额数据为准的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在滨海一小(暂名)尚未招生前的前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及全额期房业主子女。第二轮招录其他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五)整合人才子女入学政策

为切实有序做好我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工作,今年特制定《2020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照顾入学实施细则》,整合了《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4〕39号)《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修订)》(瑞教义〔2017〕136号)《瑞安市人才新政40条(试行)》(瑞委发〔2018〕53号)和《促进大学生来瑞就业创业十条政策》(瑞政办〔2019〕46 号)等四个文本,参照《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将市人才(企业人才)进行分类分层,具体如下:

1.明确人才类型层次。

第一层次:《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人才;在瑞安市级及以上领军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瑞安市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和瑞安市级及以上高成长企业(以下简称为适用企业)任职的总经理或董事长高层次管理人才;在适用企业工作3年及以上且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技术人员;来瑞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

第二层次:来瑞就业创业的国内双一流或985/211高校及全球排名前100的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第三层次:来瑞就业创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在上年度纳税达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担任部门业务主管以上职务的人才;在适用企业工作5年及以上的中层管理人才及中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在适用企业工作8年及以上的技术人员;适用企业的原始股东。

第四层次:适用企业引进人才(非瑞安户籍)符合新居民子女入学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之一的:①有初级职称以上的人才;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③在适用企业中的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的普通工人。

2.明确申报程序时限

1)第一、二层次人才(企业人才),于5月29日前,将《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和其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的“招生招考”栏目中下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印章),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2)第三、四层次人才(企业人才),于5月29日前将《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和其他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与原件相符”及单位印章),报送对应教育学区审核。

3)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审核后,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及市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对已申请的照顾对象相关条件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3.明确统筹范围办法

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层次统筹照顾安排,具体如下:

1)第一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在全市招收施教区户籍生后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直属民办学校,提前优先安排;

2)第二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市教育局结合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全市招收施教区学生后尚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或直属民办学校,予以统筹照顾安排;

3)第三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学生(家长)意愿,由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相关教育学区对应教育学区管辖范围内招收施教区学生后尚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予以统筹照顾安排;

4)第四层次人才子女,由人才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相关教育学区在对应教育学区管辖范围内指定招收施教区学生后尚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入学。

注: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5月29日按规定程序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4.明确具体规则说明

1根据《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认定的D类及以上人才,其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市财政给予每生每学年学费的80%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认定的E类人才,给予每生每学年学费的50%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补助金额分学期予以发放。

2照顾对象其子女入学申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所在单位(或适用企业)统一将相关材料送交市教育局或教育学区,否则一律不予补报。

3照顾对象的任职和工资发放以及社保缴纳必须与本人工作所在单位一致,否则将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政策照顾资格。

4除本办法中的照顾对象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具有相应层次的人才,出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认定证明,其子女按对应人才层次予以统筹安排入学。

5适用企业及照顾对象必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政策照顾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当年全部入学照顾,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6照顾对象违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取消其子女当年入学政策照顾资格。

7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买卖入学政策照顾资格或利用入学照顾政策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照顾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办学校招生部分条款解读

(一)房产(不动产)性质

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须提供土地证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店面、仓库、车库、酒店式公寓和商住房等,是将非住宅用地开发建设成可居住房屋,属于非住宅,其产权为商业类,不能解决其子女落户问题,也不能作为其子女入学的房产条件。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条件

(二)户籍迁入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

1.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本部)、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瑞安市隆山实验小学、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3月31日。

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17年6月30日。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截止时间分三种情况:房产于2016年4月9日前(含9日)登记的,且户籍迁入时间符合入学要求,直接凭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学校报名;房产于2016年4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登记的,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且同一套房产三周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子女就读;房产于2017年4月1日及以后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且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

2.瑞安市实验小学、瑞安市外国语学校、瑞安市瑞祥实验学校、瑞安市万松实验小学(瑞安市马鞍山实验小学万松校区)、瑞安市毓蒙中学(瑞安市安阳实验中学毓蒙校区)等五校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3月31日。

2023年起,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60(含)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三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3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2021年、2022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也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2025年起,在上述五校施教区内,房屋建筑面积在20至60(不含)平方米之间的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提前五周年及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6月30日),即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且需提供唯一房产证明,今后此类房产以此类推。2020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06月30日2021年至2024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也最迟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且需提供唯一房产证明。

3.除上述10所学校以外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其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三)特殊房产政策

1.祖辈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祖辈房产有三种情况:①当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上述房屋地址一致且能提供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同时户籍迁入及房产登记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一批报名②当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但不具备其他条件要求的,凭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二批报名③当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不在上述房屋地址时,祖辈房产不得作为入学依据,即祖辈房产没有第三批。

2.共同共有房产。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不同户房产,二种情况:①2016年4月10日前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且户均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簿(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但只安排一户(建筑面积60平米以上的)产权人子女就读。②2016年4月10日(含)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须受三个条件限制:一是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二是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三是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同时符合上述要求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3.抵押房产。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政策照顾对象

1.华侨子女报名入学政策。瑞安市域内户籍有国外居留证华侨,其子女报名入学主要有三种情况:

情况一、委托法定监护人入学。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可以根据法定监护人学校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报名入学须出具三类材料:第一类是华侨身份证明,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三人由市统战部(侨办)提供的华侨身份证明和国外居留证;第二类是法定监护人房产户籍证明,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口本;第三类是委托法定监护人关系证明,提供三代人在同一地址的户口本,或委托书及委托公证书。

情况二、父母房产证入学。其父母或本人在学校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三人由市统战部(侨办)提供的华侨身份证明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参加所在施教区学校第一批报名。

情况三、港澳台户籍生入学。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均持有港、澳、台户籍或居留证,可以参照以上1、2条方法执行。只有适龄儿童少年拥有港、澳、台户籍,可以凭其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参加施教区学校第三批报名。

2.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精神,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由市教育局结合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全市招收施教区学生后尚有空余学额的公办学校或直属民办学校,予以统筹照顾安排。

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以及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于5月29日按规定程序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五)解读其他特殊对象入学政策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参加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依据“轻度随班就读,中度特殊学校,重度送教上门”原则,让特殊儿童少年享受义务教育。即对于轻度残疾的儿童少年,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对于中度残疾及以上的儿童少年,在持有残疾证的前提下,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一些中重度残疾的儿童少年,由指定学校教师免费送教上门服务。                                                         

五、部分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分流)办法解读

(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因超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参照《2020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文件附件3)相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尚有剩余学额的学校就读。

(二)文件附件1中安阳实验中学(本部)、安阳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隆山实验小学及集云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施教区房产月数计算限定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6月30日。

(三)文件附件1中安阳实验中学(本部)、安阳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隆山实验小学及集云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当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将超计划数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到片区范围内对应有剩余学额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若接受统筹的学校,当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以统筹到其他有剩余学额的接受统筹学校就读。

(四)文件附件1中安阳实验中学(本部)、安阳实验小学、马鞍山实验小学(本部)、隆山实验小学及集云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到接受统筹学校就读的,可以在其具备其他学校入学条件(比如其同时具备另外学校施教区第一、二批条件)的对应施教区学校招收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情况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回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补报;也可以申请回流到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剩余学额的学校补报。当同一所学校申请补报的人数超过剩余学额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的统筹办法和批次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在原接受统筹学校就读。

六、公办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部分条款解读

(一)报读公办学校需具备的条件

新居民子女在瑞报名公办学校就读,须同时具备“三证三个一”条件。“三证三个一”条件:其父母至少一方①在瑞安公安部门取得《浙江省居住证》;②在瑞安取得工商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③在瑞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以上三个条件均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

根据《关于开展 2020年度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瑞新居民领办〔2020〕11号)精神,具备“三证三个一”条件的新居民,可以在子女入学当年按新居民服务中心规定时间要求,持相关证件及材料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子女入学积分。

(二)新居民子女入报读公办学校流程

今年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报读公办学校基本流程分五个步骤。一是积分申请。具备积分条件的新居民在其子女入学当年3至5月份,到务工或居住地新居民服务机构申请子女入学积分(不具备积分条件的不用申请)。二是网络报名。已在居住地乡镇、街道新居民服务机构成功申请取得子女入学积分的,及未取得积分但符合“三证三个一”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均需在规定时间内(6月13日—22日)完成网络报名(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三是信息查验。网络报名结束后,对已取得积分的新居民子女,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合查验核实;未取得积分的新居民,由市教育局(教育学区)和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合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查验核实。四是公示拟录取名单。各教育学区将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拟录取统筹,于7月10日前在教育学区网站及宣传栏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3天。五是录取结果公布。公示结束后,各教育学区和相关学校公布录取统筹学生名单,被录取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统筹学校报到。

(三)新居民子女报读公办学校优惠政策

1.新居民在上年度瑞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瑞安市级及以上领军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瑞安市重大招商引资企业和瑞安市级及以上高成长企业等企业务工,其居住、就业和社保等三项条件时限放宽到入学当年的4月底前取得就可以。适用企业专指上一年度。

2.新居民在瑞安市域范围外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已转移到我市参保,市人力社保部门查验认定,并从上年度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视为符合社保条件。

3.新居民已与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单位原因没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根据人力社保部门有关规定准予补缴,市人力社保部门查验认定,并从上年度8月31日前取得并一直连续,视为符合社保条件。

4.新居民综合积分排名在全市前100名的,根据积分高低、居住和就业地址等条件,可以优先安排其子女到温州市级办学水平二级以上公办学校就读。

5.一年级新居民新生入学报名时有出具《幼儿学籍证明》,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入学。

七、社会关切问题

关于一些社会关切问题现已整理,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分学校招生方案概况、基本流程、公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新居民子女招生和人才子女照顾政策等,另行汇编文本一并发布

八、其他说明

(一)具体详细的招生政策,请登录瑞安教育信息网参阅“招生招考”栏发布的《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政策与原有文件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

(三)各教育学区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的招生实施办法(细则),要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情况依照本方案另行制定,报市教育局核准备案,核准后于20205月下旬向社会公布。届时可以登录各教育学区学校网站查询。  

(四)各教育学区和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有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

特别提醒: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相关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非官方渠道未经确认发布的招生政策信息,与瑞安市教育局无关。敬请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到对应施教区范围内的学校或学区现场(或电话)咨询具体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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