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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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温州市近期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特起草《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72 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市政大院市府办304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200,联系电话:0577-65911111,手机:15158626890。 电子邮箱:245591357@qq.com。
附件:《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一、着力培育工业经济发展动能 1.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行动。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为200家以上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诊断方案或设计方案,对智能化改造诊断方案、数字化产线设计方案、数字化车间设计方案和智能工厂设计方案,标准分别为1万元、2万元、7万元和10万元。加快推进22家智能制造试点项目建设,争取列入省级智能制造项目3-5个,在汽摩配和制鞋行业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扩面,在我市其他主要行业中每行业竞争性遴选1-3家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全市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12个。企业技改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智能制造项目补助标准均在2019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增加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 强化“以大带小、整零协同”发展。整合提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资源,建立若干个产业联盟,促进终端产品企业、整机企业与零部件企业间的协同发展,增强产业链韧性。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通过股权合作、并购重组等多种途径,培育一批行业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领军企业。鼓励龙头骨干工业企业订单本地化,优先与本地中小工业企业开展配套协作,采购本地工业企业配套产品,企业本地配套程度明显提升的,分阶段给予奖励。每半年度,本地工业产品采购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且同比新增采购额达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新增采购结算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促进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研发应用。对省级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项目均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销售额(不含税价)达500万元以上的,按照设备销售额给予生产企业5%的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4.实施重点工业项目提速激励。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达到竣工投产提前时限要求的工业供地项目设置项目竣工投产时间底线、标线、高线,实行分类激励,达到标线、高线要求的,分别按实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50%、100%予以奖励。(以产业管理合同约定竣工投产时间为底线,一般项目以土地摘牌后24个月为标线,以土地摘牌后18个月为高线,生产工艺特殊或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项目时间节点采取“一事一议”确定(或在原时间标准上增加6个月)。 5.设立企业研发后补助资金。对基数年度科技统计年报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最低比例分三类,分别按基数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比上年度的增量评选出前30强,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补助。对基数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全市前30强企业(增速不作要求),给予10万元的补助,已享受增量补助的企业不再给予该项补助。 二、着力拓宽线上线下市场领域 6.加大企业参加线上线下展会支持力度,扩大境内外重点展会支持范围,全年支持企业参加线上线下重点展会100场次。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线上展会,制定《2020年度瑞安市重点线上数字展会目录》,对参加目录内展会的企业给予线上展位费70%的补助(同一展会已享受线下展会补助的不再享受线上展会补助)。对支持类跨境外贸平台年费(会员费)给予最高50%的奖励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7.深入开展“百网万品”时尚产品拓市场行动,推动本地优质品牌时尚轻工企业对接电子商务平台,享受全渠道电商、供应链金融等服务。组织企业参加浙江制造拓市场“春雷计划”,推进企业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以及各类直播平台深入对接合作,加快建设产地直播基地,通过网红直播带货、电商平台铺货等方式拓展营销渠道。发挥瑞安数字商务服务中心作用,组织开展瑞安产业带跨境电商云展会活动,深入对接亚马逊、ebay、wish等主流跨境电商平台卖家,推动瑞安制造线上出海。组织外贸企业参与“全省云”对接活动,解决外贸企业缺乏国内销售渠道问题。 8.推进“春暖瓯越·温享生活”消费券投放活动,通过“政府补贴一点、商家让利一点、平台支持一点”的方式,力争实现消费总交易额超10亿元。鼓励市民优先采购本地工业企业产品,筛选100家以上鞋服、箱包、眼镜、小家电等瑞安时尚制造企业,进入“瑞安HUI”数字生活服务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在电商平台上同步进行品牌推广,支持线上线下同步使用消费券。 9.充分利用异地瑞安商会网络,全年在国内XX个以上重点城市精准推广我市拓市场促消费各项线上专题活动。搭建广大异地温州商会与温州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对接平台,鼓励在外温商利用自有商场、物业等资源宣传、推广、销售温州产品。开展“走商会促对接”活动,发动温商运营的专业市场打造线上线下“瑞安产品展销中心”,集中推广瑞安制造产品。 三、着力加强制造业融资支持保障 10.加快瑞安市兴企融资担保公司对外运营,为中小微AB类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增信服务,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推广银税互动类信贷产品,帮助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力争到2020年末贷款余额突破20亿元。推广“瑞资通”平台,常态化举行银企相亲会,力争全年助贷超5亿元。 11.对因贷款期限结构不合理导致流动性紧张的企业,发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置换短期贷款。开展“企业评议银行”活动,大力推行“依清单收费”“阳光收费”,清理不必要的融资中间成本。开展财政资金存贷联动,定向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 四、着力统筹双百企业稳岗用工 12.“双百工业企业”(2019年出口额100万美元以上、2019年12月份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人以上工业企业)裁员率在5%以内的,在落实《中共瑞安市委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政策意见》(瑞委发〔2020〕6号)返还1个月社保费的基础上,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再给予企业1个月的社保费返还;对于符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专项资金为1850万)的“双百工业企业”(特指符合条件的对美贸易企业),在返还1个月社保费的基础上,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再按照2个月的社保费标准给予补助(月社保费标准为2019年12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税务入库数〈不含补缴部分〉同一家“双百工业企业”只能享受上述政策之一,不重复享受;统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工业奖补资金用于社保费返还)。 13.鼓励“双百工业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下同)等级给予企业不少于600元/人的补贴;开展项目制培训的(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或工种),按每人25元/课时、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直接补贴企业;企业职工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6月30日前开展培训的,补贴标准上浮30%。积极推广“共享员工“”共享专家“等新型用工模式,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在劳动关系不变、待遇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建立 企业职工“余缺调剂”平台,推动建立行业之间、行业内部用工余缺调剂机制。 五、持续强化工业企业服务保障 14.持续深化“三服务”和“两千”行动,对龙头骨干企业、外贸企业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成立外贸专家服务团,做好国际贸易预警和法律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化解商事纠纷,积极应对疫情期间海外交易风险。建立100家困难企业帮扶清单,对重点区域、行业、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跟踪,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15.针对企业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大力开展“五减”行动,对各项惠企政策应兑尽兑、快速兑现,争取上半年为企业减负20亿元以上。对新引进培育,属于“补链”的十大传统制造业关键基础配套产业重点项目,适当降低亩产效益等门槛,能耗指标可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加快企业服务券、创新券发放兑现速度,原则上企业服务券、创新券要在上半年兑现使用。 16.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政策措施已经明确执行时间的,从其规定),相关实施细则由各责任单位另行制定。相关奖补项目的申报兑现流程按《瑞安市产业扶持政策财政奖补资金兑现管理办法(试行)》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实体经济产业扶持政策财政奖补专项资金快速兑现暂行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19〕29号)执行。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不重复享受、就高原则执行。在本政策意见执行过程中,上级出台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上级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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