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6- 01 19: 35: 5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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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经济困难家庭子 女接受中小学教育实行免费入学的通知》(浙教计〔2003〕164号)、 《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 法〉的通知》(教财厅〔2016〕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 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 123号)、《浙江 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追加2015年普通高中扶困助学补助 经费的通知》(浙财教〔2015〕90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 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 2020〕 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困难 生免学费、代收费和困难生国家助学金有关工作进行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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