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0- 06- 22 13: 38: 4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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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个,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1个,行政处罚处理决定55个,采购项目数量110个,采购总金额56263元。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旅体系统的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一支信息员队伍,负责汇总本系统政务信息。

2.加强载体建设。为公正、便民、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建设,配合市政府开展网站集约化管理,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内容、公开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等,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3.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开展,结合这几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2019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温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定并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增加58项

3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增加69项

 5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0

562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信息更新、门户网站建设服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如,信息内容更新频率、公文备案及时性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功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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