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莘塍街道
发布日期: 2020- 06- 22 14: 13: 30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莘塍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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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莘塍街道认真执行《条例》规定,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结合实际,调整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对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等作出具体规定。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

31735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街道在建设政府信息网上做了大量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在公开面和宣传面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基础性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规定流程规范运作,公众能够方便快捷的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莘塍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镇府路115号;邮编:325200;电话:0577-65175028;传真:0577-6517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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