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45/2020-176682 | ||
组配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
生成日期 | 2020-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主要职责 |
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瑞安市税务局
机构负责人:周建
机构地址:瑞安市拱瑞山路16号
办公时间:8:30—11:30 14:00—17:30(冬季) 8:30——11:30 14:30——18:00(夏季)
联系方式:0577-65827858
网站地址: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9944/index.html?vc_xxgkarea=11330381MB16152775
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总局、省局、市局和瑞安市委、市政府提供政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行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总局、省局、市局和瑞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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