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温州市凤泰电器有限公司、瑞安市振华医用器械厂、瑞安市朗辰气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台兴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温州日进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个体户钱作海、瑞安市欧霸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瑞安市金发磨床加工厂、瑞安市仙桥纸业有限公司、瑞安市鑫耀紧固件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 |||||||||||||||||||||||||||||||||||||||||||||||||||||||
公告期为自2020年8月14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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