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
瑞教〔2020〕255号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成立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各相关医疗单位: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和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有关精神,加强对我市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现将首届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夏盛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谢象岙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木善钭 市民政局副科党组成员 倪海东 市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高明永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前)科科长 陈圣珍 市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胡慧杰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 张必林 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王瑞霄 市福利院副院长 金国信 市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项玉林 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主任 李 勇 市红十字医院副院长 黄益华 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主任 陈桂芬 市教育局特教干部 黄章勋 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何爱娟 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郑晓安 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胡建保 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组 王小珍 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组 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前)科。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对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四)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五)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六)协调处理各地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