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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8- 19 17: 11: 0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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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2020255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成立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各相关医疗单位: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权利,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4号)和省、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8—2020)》有关精神,加强对我市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力度,经研究,决定成立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3年。现将首届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瑞安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任:夏盛良  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谢象岙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木善钭  市民政局副科党组成员

        倪海东  市残联副理事长

 员:高明永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前)科科长

陈圣珍  市卫健局医政科科长

胡慧杰  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

张必林  市残联康复部部长

王瑞霄  市福利院副院长

金国信  人民医院儿科主任

项玉林  市人民医院精神卫生科主任

   市红十字医院副院长

黄益华  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儿童保健门诊主任

陈桂芬  市教育局特教干部

黄章勋  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何爱娟  市特殊教育学校副校长

郑晓安  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处副主任

胡建保  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

王小珍  市特殊教育学校康复

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前)科。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二)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对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四)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五)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六)协调处理各地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瑞安市民政局            瑞安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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