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关于瑞安市汉宇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彭来锐个体户、瑞安市伟铭抛丸厂、瑞安市互帮电器加工厂、瑞安市盛远电缆材料有限公司、瑞安市名辰钢化玻璃有限公司、钱圣龙个体户、瑞安市罗凤铜带板材厂、瑞安市亨瑞通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瑞安市瑞莘豆制品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决定的公告 | |||||||||||||||||||||||||||||||||||||||||||||||||||||||
公告期为自2020年9月30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对本审批意见不服,可以自本审批意见公开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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