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瑞安市卓跃鞋厂迁建项目 | 瑞安市仙降街道翁垟村 | 瑞安市卓跃鞋厂 | 瑞安市卓跃鞋厂是一家专门从事鞋类制造的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仙降街道翁垟村, 系租赁个人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占地面积 618m2,企业于 2019 年 12 月委托编制《瑞 安市卓跃鞋厂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批复文号:温环瑞改备[2020]1095 号), 已批产能为年产 28 万双注塑鞋,该项目尚未完成验收。 现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租赁位于仙降街道翁垟村瑞安市 斗牛王鞋业有限公司 5-6F 进行生产。通过本次整厂迁建,增加先进的生产设备,扩大 生产能力,迁建后形成年产注塑鞋 35 万双的生产规模。新厂投产后,原厂址不再生产。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 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可知,项目属于“十六、皮革、 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中的“32 制鞋业 195”中的“其他(有橡胶硫化工艺、塑 料注塑工艺的)”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 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有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废水中氨氮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其他污染物指标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2)废气治理措施 ①建议项目投料、搅拌工序设置独立的投料、搅拌车间,同时对搅拌机投料口设置上吸罩(1台搅拌机风量约4000m3/h,项目共设2台搅拌机,合计风量约8000m3/h)。粉尘进行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集气率85%,净化率90%),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排气筒1#),排放高度约25m。 ②项目设3台注塑圆盘机,项目建议对注塑圆盘机设置半包围式集气措施(1台注塑圆盘机风量约4000m3/h,项目共设3台注塑圆盘机,合计风量约12000m3/h),废气收集后经“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架排放(排气筒2#),排放高度约25m。 要求每万立方米/小时光氧一体机功率不低于10千瓦,停留时间不小于0.5s。活性炭吸附设置中的风速不大于1m/s,停留时间不小于1s。 ③废气处理设施前后设置永久性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HJ/T1-92)要求,并在排放口周边悬挂对应的标识牌。 (3)噪声治理措施 ①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处置措施 ①生活垃圾、集尘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布匹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均外售处理。 ③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