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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1- 20 17: 01: 08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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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3号)、《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楼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浙消安委〔2021〕1号)和《温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温安委〔2021〕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落实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确保师生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寒假和春节,现就做好今冬明春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当前临近寒假和春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增多,师生返乡潮进入高峰,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节期间全市气候环境总体偏差,寒潮雨雾频繁,气温起伏较大,安全防控压力进一步增大。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持“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二、深入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坚持专项排查和日常排查相结合,继续按照严查、严防、严治的原则,把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要认真查。要针对冬春季节、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深入分析研判潜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认真开展一次覆盖校园欺凌暴力、消防安全、用电安全、校舍安全、燃气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卫生、禁毒工作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要深入开展楼道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严禁在楼道、走廊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逃生通道畅通。要加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与帮扶,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防止学生因期末考试、学业压力等发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针对冬季可能出现的严寒和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要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和物资保障,确保供餐、供水、供电正常有序。二要彻底改。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原则,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坚决予以整改,要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紧盯不放、严格整改,建立清单、逐项销号。要认真梳理今年以来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回头看”,严查学校是否真正整改、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制度措施是否落实。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和监控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三、加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寒假、春节等重要节点前,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线上家长会、告家长书、新媒体平台等方式途径,普遍开展安全教育和提醒,有针对性的发布安全提示,强化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急应对能力。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师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出行应当乘坐安全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时加强个人防疫防护。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严禁师生在工作、生活场所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取暖,提醒师生注意寒假期间居家安全。切实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深化“断卡”行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断增强师生识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要加强禁毒教育,牢固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学生家长的法定监护人意识和责任,提醒家长寒假、春节期间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增加与子女的陪伴交流,确保孩子人身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四、强化值守,科学处置安全事件

寒假、春节期间,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足够的保卫力量值守校园,切实加强校园巡查和安全防范,强化学校财务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纪律和岗位责任,保持联络畅通。发生突发事故或异常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妥善处置。严格遵守紧急信息报送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送责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的规定及时上报信息,做到一事一报并及时妥善做好引导处置,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和原因、结果,不得隐瞒、迟报和漏报。因落实值班不到位、信息报送不及时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市教育局值班电话(传真):66802798。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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