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1- 01- 27 15: 22: 5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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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直接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公开重点,依法依规有序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依据上级、本职、群众的要求、能力及意愿,做到“要公布的必公布,能公布的也公布,想公布的选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卓有成效地推进工作开展。2020年以来,我局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并按照《目录与指南》的体系框架,由近及远地梳理了主要政府信息内容。

1)在商城大厦9楼和局机关办公室分别设立受理窗口,确定专人为公众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

2)利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 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确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内容,重点公开与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

3)确定专职和兼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落实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工作;

4)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纵观2020年瑞安市市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的来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据统计,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6条。主要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处罚事项、人事管理、廉政建设、举报投诉、统计报告等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中有以下特点:

1)双重渠道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为了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市场监管信息,我局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结合市场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公开渠道,完善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专人维护、更新,作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平台。继续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工作,方便群众通过已设立的受理点终端查询相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并将基层所分局的受理点在网上予以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在公开过程中,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做到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2)联动媒体扩大信息公开影响。为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效果,我局十分注意围绕工作重心发挥媒体的宣传功能。全年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门户网站、中国工商报、温州日报、市场导报、瑞安日报等各类级媒体共发表报道229篇。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我局开通投诉监督电话、设立网上投诉局长信箱,并落实专人处理,实行限时办结,进行定期通报。还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召开群众座谈会、发放监督卡和监督意见表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主要公开内容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市复产工作。一是多管齐下战疫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全系统450名干部全部下沉一线,当起全市疫情防控的排头兵,严查市场主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牢牢守住农贸市场这道“小门”。二是立足职能保民生。加大“菜篮子”和口罩等防护物资的价格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防护物资等违法行为,共查处猪肉、口罩等各类违法案件55起,处置价格投诉举报173件。三是千方百计促发展。组建7个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出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二条举措,整合审批、检测、质量标准等职能优势,当好“服务员”“监督员”“宣传员”和“指导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专业化服务,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设环节压缩至2个、时间2(工作时间)小时、材料减至1套;发出全省首张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联办营业执照,开启执照公积金联办新模块;改革放宽住所登记条件,负面清单以外事项可凭一纸承诺申领执照;实行28类许可登记注销“套餐式”服务专窗专办;配合疫情防控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受理“口袋审批”“不见面网件”3373件;2020年,全市新增主体28306家,企业占比24.02%,公司占比87.29%。

3)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工作。瑞安企业主导制定并发布“浙江制造”团体标准14项,数量居温州第一;推动企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16项,主导制定行业标准1项;华峰氨纶创成“2019年度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创新奖”;11家工业企业通过“品字标”品牌认证,新增7家农业领域丽水山耕品牌认证引导规上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采标率达76%。获国家专利优秀奖1个,省级专利金奖1个,省级专利导航项目1个;35家中小微企业予以商标、专利质押融资超5亿,居温州前列;授权发明专利数764件,目前我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8.9件;PCT申请发明专利26件;商标注册量11265枚;知识产权企业贯标25家。

4)继续夯实食品安全基础。14家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双开放”智慧监管多平台实时直播,数量温州第一;率全国之先试点打造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码,扫码即可查看市场经营户的证照、快检、票证等信息;整治保健食品乱象,立案5起,获麻胜聪书记批示肯定。率全省之先在玉海街道东勇村、马屿高岙村打造“4D智能阳光”农村家宴放心厨房,违规行为和设备环境“可识别、可抓拍、可感测、可远程、可示警”;推行“食品安全保险”全覆盖,农村集体聚餐报备将获得最多500万元的保险保障;建成学校(幼儿园)“智能阳光厨房”35家,全省领跑,画面、数据实时同步可供家长监督。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共检测6295批次,达到4.3批次/千人口;建立食品快速检测不合格转定量检验绿色应急通道,快检转定量检测28批,不合格10批,问题发现率35.7%;截至目前共开展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156批次,立案156批次,移送公安53批次,刑事立案47批次。

5)消费维权水平不断提升优化。共受理、办结消费者投诉81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万元,其中,加强司法衔接,处理诉调对接案件10件,主动支持消费者诉讼1件,消费者成功退回购买款33200元并获得赔偿款87000元;开展消费教育活动17次,消费约谈8次,发布消费警示7条;成功培育红星美凯龙商场、江南国际服装市场等2家本级消费教育基地;开展2020年特色产品伴手礼测评活动,我市15个企业16个产品参选,最终“香海烤虾”荣获浙江省特色伴手礼产品荣誉;鼓励企业进驻长三角投诉平台,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6)执法办案保障“市场安全”底线。坚持“办新案、办大案、办难案、办群众关注案件”,聚焦民生热点,重点监管物资价格、商标侵权、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共立案1744起。试行行政处罚简易化快速办理机制;探索行政争议矛盾化解新方法,有效化解行政复议8起、行政强制执行2起、行政诉讼1起;深入推进转供电价格监管,率先推行“瑞安转供电费码”平台三色预警监管举措,清退49户终端用户多收金额25.67万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设13个涉企收费监测点;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创建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创成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1家,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3家,温州市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10家,本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28家。联合教育、生态环境、农村农业等部门分别开展学生校服、自备油库油品、地膜等产品质量检测,共落实产品质量抽查335批次,合格率79%;发布了3期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开展民生、生产企业、环境能源等领域的“放心计量”行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89053台(件),检查各类强检计量器具使用单位172家,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25家,压力仪表使用单位44家,能效水效标识3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1家,计量单位使用1家;联合公安、环保对6家车辆检测机构、3家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双随机监管,开展车辆检测“一件事”集成改革,提升车辆检测站管理服务水平,优化群众车辆检测服务体验。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规定并结合市场监管业务的特点,我局对在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注册企业的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设在商城大厦九楼企业档案管理中心,由企业档案管理中心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对市市场监管局其他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局办公室。本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未收取费用。本年度的收费情况:无。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1

8862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65

240

1605

行政强制

430

63

49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已取消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1638.3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撤回)


1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大。部分工作抓一阵、停一阵,偶有部分疏漏,同时相关从业人员能力需要有针对性地提高。部分对《条例》熟悉度不够,对系统的操作熟练度缺乏。2021年我局将着力健全内部制度。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公开内容方式全面少数科室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同时公开方式较为单一部分还只停留在通过公示栏、召开会议等传统形式进行公开,没有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主流方式进行公开。2021年我局将加大对公开内容规范,完善档案资料。对公开的文件、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事项做到及时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据可查同时注重宣传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确保信息畅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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