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居民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7 16: 59: 3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新居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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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组织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由总体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联系(地址: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8楼,邮编:325200,电话:66872910,电子邮箱:raslg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一年,我中心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认可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党组扩大会议、全体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放在心上。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三是全面梳理信息。年初按照《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年报》进行自查,对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并按规定及时将季度公文目录备案表上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四是拓宽公开渠道。明确专人负责我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更新工作;联合瑞安日报《新居民》专版5期,在瑞安电台投放新居民相关公益广告3个,增进社会了解支持新居民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179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






12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部门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门户网站一些内容覆盖面和更新力度仍有拓展空间。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贯彻实施《条例》,深化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注重与新居民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新居民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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