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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浦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桐浦镇人民政府205党政办(地址:瑞安市桐浦镇桐浦村富民东路121号;联系电话:057765969818;传真号码:057765437382;邮箱:xintongpudzb@163.com。邮政编码:3252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桐浦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20〕57号)等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度,我镇通过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桐浦镇人民政府、瑞安新闻号共公开信息1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温政办〔2020〕57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及具体经办人做好政务公开管理。对本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 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桐浦镇人民政府、瑞安新闻号、新桐浦微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镇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供高效服务。在大厅显要位置设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并张贴明显标识;配置综合自助机、台式电脑等信息查阅终端,方便群众自助查阅信息;同时,各村积极在村务公开栏公开村级财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惠农政策等村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人大主席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畅通有序,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科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建立健全了镇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规范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由各科室提供后,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截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一起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3、加强考核评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21年工作计划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 2021年,我们将在巩固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推动各科室的文件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可公开的通知公告、工作方案等,提高知晓率。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 三是加大对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客观、真实,全面提高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