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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1- 28 09: 13: 5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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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办〔20214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学年第一学期结束

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2020学年第一学期即将结束,现就学期结束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结束有关工作安排

1.小学。一至三年级检测由学校自行安排;四至六年级期末考试:1月26日。

2.初中。七、八年级期末考试:1月25-26日;九年级期末考试自行组织

3.普高。高一期末测试1月27-29日;高二、高三期末考试自行组织。

4.职高。中职学业水平考试:1月 21 日。

5.幼儿园。上课结束时间:1月26日(农历十二月十四)。

6.学期结束时间: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一)。

二、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2月22日开学(2月20-21日错峰错时报到注册)其他中小学3月1日开学(2月27-28日错峰错时报到注册)幼儿园3月3日开学(3月1-2日错峰错时报到注册)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抓实校园封闭管理“五个一律”措施,强化师生离校管理,有序做好学生错时错峰放假离校,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离校行程可追溯、家校协同有反馈;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健康信息“日报告”,坚持“一米线”、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学生非必要不离温,教师非必要不出省;进一步强化返校健康核查,精准把控师生健康状况和假期行程;假期跨省域外出的师生,返瑞后须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凭“健康绿码(或14天健康报告单)+测温合格”方可进入校园,凡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境外返瑞的师生,一律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硬性管控到位。

2.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寒假前通过安全教育课、短信、线上家长会、告家长书、新媒体平台等方式途径,对全体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烟花爆竹燃放、防网络诈骗、防拐骗、防校园欺凌暴力、远离毒品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同时,要教育学生春节期间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拥挤踩踏、走丢失等意外发生,并切实加强个人防疫防护。要在寒假前组织开展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对危化品实验室、微机房、财务室、资料室、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及校园周边等要害部位的检查,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校产安全。对假期内不使用的楼幢,采取停电、停水后,关好门窗、上锁封闭;确需通电的部位,要将钥匙交予安保人员,以确保发生火情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开门处置。寒假期间,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学校,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施工方按时发放工人工资。

3.积极落实“减负提质”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瑞安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瑞安市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301号)精神,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严控学生寒假作业总量,小学低段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要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家务活动,以就近、方便、适宜、安全为原则,参加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活动,发展学生新时代核心素养。寒假前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认真总结深化课程改革实践和课堂教学变革经验,完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方案,修订师生评价制度,提升学校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普通高中学校要总结深化课程改革工作,并研究下一阶段的课改推进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继续开展在职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在寒假前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廉洁从教,对有从事有偿补课苗头的教师及时谈话提醒,自觉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寒假期间,任何学校、教师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违规补课或举办各类名目的补习班,严禁学校以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核准的竞赛。

4.全面开展家访和“送温暖”活动。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师生家访工作,切实做细做好,确保覆盖面和质量。要在学期结束之际,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家访,特别要把留守儿童、特困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突出学生作为家访的重点,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同时了解学生校外表现,了解家长和社会对学校教育的意见,积极做好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学校党组织、工会、相关群团组织要及时组织人员走访慰问离退休教师、重病教师及家庭困难教师,向他们送去组织的关怀,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保证他们过一个愉快和谐的春节。同时,要注意倾听师生意见,及时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妥善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中小学(单位)要认真执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党支部书记要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述职;及时完成“hui”机关党建系统平台相关任务。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务实节俭文明廉政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组织教师公费参观、旅游、疗养等活动。严禁公款请客送礼,违反规定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有关条例惩处,坚决拒绝“节日腐败”。对顶风违纪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件“一案双查”,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6.更加强化自身学习。寒假期间,广大教职员工在过好一个愉快、轻松、祥和的假期的同时,要抽出一定的时间学习,自选阅读至少1本教育教学类专著,读后撰写读书心得或读书笔记。并安排一定的时间拟订新学期的教学计划,至少准备好一周的新课。在广大教职员工自学的基础上,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教师适当开展集中学习、进修、备课等活动。同时,广大教职员工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小学生时代》《中学生天地》等优秀教育报刊的导读宣传工作,助力“书香校园”建设。

7.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和新学期计划。各科室要认真做好2020年度工作回顾总结。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做好本学期工作总结,如实反映2020学年第一学期主要成绩、办学亮点及存在问题;及时制订好2020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及行事历。各教育学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工作总结于22日前发送到局办公室邮箱:rajyjbgs@126.com,联系人:陈孝拉,教育网:677446

8.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各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认真落实值班守卫和夜间巡逻力量,做好值班记录,并随时掌握信访动态。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同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各教育学区、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值班人员安排表,请于22日前发送到邮箱:rajyjbgs@126.com。市教育局节假日期间值班电话(传真):66802798。

9.切实做好档案整理等其他工作。各科室、教育学区、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各类文书归档及财产管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和有关要求,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尽早做好校舍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和学校用品的添置,确保下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按计划正常运行。

 

附:瑞安市教育局2020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1月20

瑞安市教育局2020学年第二学期行事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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