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潘岱街道办事处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8 16: 02: 45 浏览次数: 来源: 潘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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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潘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65096991,地址:瑞安市潘岱街道前进路潘岱街道办事处)。

(一)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街道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我街道通过市、区门户网站和社区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在市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6条。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瑞安新闻”等栏目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动态、及时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精准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及信息员责任制做好政务公开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街道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管文件信息,规范文件资料签领、登记、传阅、回收等流程,文件管理人员认真清点,做好收文登记。

(四)平台建设。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街道的党政办公室组成,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财政管理。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街道官方网站的维护,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高公开政务的服务。

(五)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一方面我们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公开工作小组,并重新明确了责任,设立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形成了上下贯通、队伍精干、高效运转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为实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另一方面我们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推行落实上级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进行。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进一步完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全街道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

3.加强考核评议,推动公开提速。一方面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另一方面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中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从而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街道2020年度无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428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主动回应公众诉求的意识不强,沟通交流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各科室已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建立微信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但职责落实程度还不够,公开主动性有待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形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答复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需要加强人员培训,丰富培训形式,增强培训效果。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办事处将继续严格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继续建立健全政公务开协调机制。在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将公开责任按板块和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分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由办事处党政办统一协调,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拓展覆盖面,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接受全社会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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