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滨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 01- 29 09: 14: 17 浏览次数: 来源: 南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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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附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滨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联系电话:66850570,地址:瑞安市云江标准厂房云江公寓5号楼)。

(一)信息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街道对政府产生的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我街道通过市、区门户网站和社区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在市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总数35条。依托政务公开平台、“瑞安新闻”等栏目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动态、及时主动回应群众需求,精准回复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及信息员责任制做好政务公开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街道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二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保管文件信息,规范文件资料签领、登记、传阅、回收等流程,文件管理人员认真清点,做好收文登记。

(四)平台建设。

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街道的党政办公室组成,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财政管理。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有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做好街道官方网站的维护,日常信息的监管,提高公开的信息质量。及时整改网站发现的问题,为群众提高公开政务的服务。

在便民服务大厅显要位置开辟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并张贴明显标识;以智能化为导向,配置“最多跑一次”综合自助机、台式电脑等信息查阅终端,方便群众线上查阅信息;设置政策宣传点,集中摆放政策文件、办事服务指南等纸质文件。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坚持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提供政府信息查询、自助办理、互动交流等服务,安排指引人员,引导、帮助群众查阅和操作。同时,各村(社区)积极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开村级财务、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惠农政策等村(居)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街道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调整充实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人大工委主任,组员为党政办相关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筹划;二是确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公示等项工作,确保南滨街道信息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作为班子会会议内容之一,专门组织街道领导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3.加强考核评议,推动公开提速。坚持通过每周专题检查、每月全面检查、每季度交叉检查,督促立行立改。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机制,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2020年度无因为政务公开而产生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32

33481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还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相关要求,对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作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操作办法,确保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力,落实有效。三是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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