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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瑞安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10- 19 10: 36: 05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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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中〔2021〕428号

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教育学区(社区教育中心)、各社区学校(老年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1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36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办好瑞安市第九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终身学习新篇。

(二)时间:瑞安市第九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定于11月6日在曹村镇东岙文化礼堂举办(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全市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要结合当地实际,在11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2021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主题活动

1.举行瑞安市第九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

时间:2021年11月6日(周六)下午2:00

地点:曹村镇东岙文化礼堂

出席对象:温州城市大学领导,瑞安市领导,市教育局、城市学院、曹村镇领导,有关镇街和市直单位代表,各教育学区、社区教育中心和社区学校(老年大学)负责人、专职干部,社区居民代表。

主要内容:宣布活动周开幕、表彰先进、举办文艺汇演和公益讲座、发放相关学习宣传材料、发起全民终身学习倡议活动。

2.各相关单位学习咨询服务及瑞安市各类创建宣传活动。

3.举办各类展览活动:瑞安市终身教育成果展、相关社区学校教育成果展。

4.其它乡镇(街道)“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及相关公益活动。

(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系列公益讲座

1.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抖音短视频制作

时间:2021年11月8日下午

地点:瑞安城市学院

主讲人:另定

参与人员:城市学院师生志愿者代表、周边社区干部、社区学校(老年大学)代表、老年学员代表

2.其它讲座及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

(三)组织开展专题活动

1.组织开展瑞安市“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市民终身体验基地”评选和展示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展示一批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终身教育的工作案例和服务终身学习的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社区教育工作发展;

2.组织参加省、温州市老年教育优质(示范)学校评选以及温州市等级社区学校创建评定活动,以评促建,提升基层社区学校(老年大学)服务能力。

(四)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针对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终身学习需求,围绕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学习宣传活动、文化艺术活动和学习服务,组织广大从业人员、社区居民、老年人群参加全民终身学习。在11月连续推出系列活动,包括职工教育、乡村振兴、未来社区建设、互联网+全民学习、家庭教育等主题。

(五)开展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活动。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开展老年人红色教育,指导培育音乐、美术、舞蹈、戏曲、书法、剪纸等乡村学习型社团建设,提高老年人生活品质,服务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开展“文化礼堂·社区学校”共同体建设和社区教育进文化礼堂学习品牌创建。

(六)开展“智慧助老”专题宣传展示活动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5 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日常应用普及行动的通知》(浙教厅函〔2021〕2 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各地广泛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服务老年人终身学习。要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推广优秀工作案例。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开幕式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城市学院和曹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瑞安市教育局马屿教育学区、曹村镇社区学校承办。各承办单位应结合实际落实活动周具体工作人员。

四、活动要求

(一)扎实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市各乡镇(街道)应根据教育部和我市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活动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防控措施;按照中央规定和要求,安全、节俭、高效地举办活动周。

(二)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活动周期间,拟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宣传全市开幕式及重要活动。各地也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展示当地老年教育、社区教育、青少年课后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成果,宣传展示终身学习典型人物的事迹,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引导更多的地方、部门为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

(三)讲究活动实效。各地各单位要注重活动实效,做好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扩大学习活动周在群众中的影响。活动周结束后,相关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等报送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城市学院<瑞祥新区东溪路6号>行政楼3楼303社区教育处;联系人:陈晓静,联系电话:65902190,电子邮箱:942279066@qq.com)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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