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01/2021-21225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瑞政发〔2021〕50号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10-25 | 有效性 |
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0日 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十四五”时期是瑞安市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公共服务、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确保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现根据《温州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温政发〔2021〕13号)和《瑞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瑞政发〔2021〕18号)制订本规划,作为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发展条件一、“十三五”发展回顾“十三五”时期是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残疾人状况改善和获得感提升最为显著的一个时期。市委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省政府、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不断加强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带领全体残疾人迈入了小康行列。 (一)织密兜底保障网,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框架体系不断完善。出台《瑞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瑞安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瑞安市残疾人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瑞安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与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为妥善解决残疾人因病、因灾以及其他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的突发性特殊困难,出台《瑞安市困难残疾人特殊救助办法》《瑞安市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救助体系。落实残疾人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完成残疾人家庭C、D级危房治理新建、改建工作,并通过发放租房补贴、村内建房等多种途径解决无房残疾人的住房问题。不断强化各项保障制度在对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切实解决好残疾人特殊需求和特殊困难,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二)推进康复服务体系建设,三级康复网络进一步完善贯通。“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智力障碍、孤独症类型温州市级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6家,目前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数量已达10家,基本满足各类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需求。同时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年度评审和残疾儿童定点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省级试点工作。在定点卫生院设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残疾患者可从市级医院分流到社区卫生院进行继续康复;在市红十字医院康复科建立无障碍体验室,残疾患者出院前可在此接受家庭无障碍器具和康复器具使用技能训练,真正实现残疾人康复从医院到家庭的无缝对接。建立康复教师数据库,规范康复教师管理。社区精准康复省级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巩固在7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90%以上。 (三)建立助残服务“1+X”联办机制,公共服务能力与服务绩效大幅提高。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梳理助残服务事项,设置菜单式或目录式助残服务清单,制订《瑞安市助残服务“1+X”联办机制实施方案》,建立助残服务“1+X”(“1”指一本残疾人证,“X”指助残服务事项)联办机制,扎实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助残服务领域扩面延伸。优化简化残疾人证办理过程,实现惠残政策“一次性”告知和助残服务事项“一次性”集成办理,让残疾人更加方便快捷享受各项助残服务。同时上线运行残联大数据管理平台,推进数据共享,为残疾人提供规范化、多元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平台上线以来,网上办件率达90.2%,办结率100%。实现了从“跑一次”到“不用跑”,再到“为你跑”的目标,提升了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创新就业服务模式,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切实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监察,拓展残疾人就业途径。出台《瑞安市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计划实施办法》,通过残疾人就业创业资金补助帮扶,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帮扶和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贷款贴息帮扶等措施,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加大与人力资源相关平台的合作,搭建“互联网+”新型残疾人就业平台,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电商孵化基地建设。加强“师带徒”、订单式培训,针对性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十三五”期间共举办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班24期,共培训1749名残疾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人数达2725人,残疾人扶贫基地安置就业达115人,新增残疾人个体工商创业就业522人(包括大学生创业);发放创业补助248.5万元。 (五)“民生实事”聚焦残疾人事业,基础服务设施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建设”、“星级残疾人之家改造”、“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相继被省市各级政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和2020年十大责任捆绑攻坚行动项目。瑞安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项目于2020年底开工,年度投资预算5000万元已全部支出,预计2021年完成地下室底板工程,2023年底竣工。“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220家,投入经费650万。进一步升级和完善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布局,多部门联合出台扶持政策,强化经费保障,新增评星奖励、场地租金、改造提升、岗位工资等方面的补助政策,促进“残疾人之家”创建,目前全市已有星级“残疾人之家”15家,其中三星级以上7家。 (六)优化残健融合的友好环境,残疾人参与社会能力进一步提升。每年依托“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社区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全市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达72.5%。开展瑞安市“最美残疾人”评选活动,推动电视台残疾人新闻专题节目播出力度,全市残疾人相关题材在中央及省市主流媒体报道篇数逐年增加。成功创建第四批扶残助残爱心镇;成立瑞安市残联系统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居民的无障碍环境意识。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4个,残健融合的社会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十三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在奔小康征途中得到全方位的政策与社会支持,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历史性地画上句号,但是残疾人总体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仍有差距,残疾人事业依然存在短板与不足。 一是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残联、民政、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监测平台和有效沟通协调机制尚未建立,数据壁垒需要打破。与残疾人相关的调查研究、统计分析、信息共享等环节还相对薄弱。二是残疾人就业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在数量提升的同时,质量上还难以保证;残疾人稳定就业的现实仍不容乐观,残疾人能工巧匠的培养还不够充分。三是残联基层组织建设仍有提升的空间。各乡镇(街道)理事长身兼多职,难以专注于残疾人工作;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任务多、待遇低,流动性较大。 二、“十四五”发展形势(一)机遇与优势 1.各级政府将更加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2021年,浙江省开始创建全国首个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市将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为“十四五”时期的战略目标,将“民生福祉大幅跃升”作为发展主要目标。瑞安市也将“社会保障稳步推进”作为“十四五”时期的重要任务。未来五年,提升民生福祉包括残疾人民生福祉将成为各级政府的主要任务,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共同富裕必将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 2.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有良好的基础。瑞安是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千年古县,市政设施较为完备,公共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建设成熟,人居环境优良,残疾人工作有良好的基础。“十三五”时期,无论是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还是创新开展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工作方面,均已走在温州乃至浙江前列。围绕“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也已初见成效。 3.“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将给瑞安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资源。瑞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要“促进温瑞医疗教育、文化体育、民生服务等公共服务同城化均质化发展,争取温州市级学校、医院等重大项目和重要活动落户瑞安”。“十四五”期间,瑞安将获得更为优质的医疗教育等资源,这无疑将为瑞安残疾人事业发展带来良好的契机。 (二)问题与挑战 一是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的目标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在“十四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仍将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优先任务。如何拓宽残疾人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如何减少残疾人医疗保健、康复等额外的特殊性支出,相关的制度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残疾人高质量的多元化需求必须面对。残疾人是一个蕴藏着巨大发展潜能的群体,有着强烈的发展愿望和发展需求。以往的扶贫助残大多着重于物质层面,较少顾及精神层面。今后如何把握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重点,如何满足残疾人的多元化需求,是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迫切需要回应的问题。三是新型的社会化助残模式亟需创建。如何针对残疾类别和残疾人需求及社会发展的现状,不断探索新型社会化助残模式,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能够推广的助残服务新品牌,是新阶段、新征程赋予的新使命,也是“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必须面对的新挑战。 第二章 整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十四五”时期是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瑞安市“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普惠型社会民生更加完善”的关键时期。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不但对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物质富裕精神富有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瑞安市“奠定现代化建设的坚实基础”这一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十四五”时期,瑞安市残疾人事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新发展理念,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特殊风景线。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保障残疾人平等权利,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以残疾人民生保障的高质量、残疾人公共服务的高水平、残疾人能力素质的新提升、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新气象、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的新局面,保障全市广大残疾人在现代化和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不掉队”,为瑞安市“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领,把加强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作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残疾人事业的各个方面,确保残疾人事业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砥砺前行。 ——坚持以“共同富裕”为指引,把实现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路径。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融合发展,不断深化“八八战略”在残疾人事业领域的实践;兜底补短、固本强基,不断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残疾人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坚持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把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现代化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以深化残疾人平等参与为导向,着力抓好赋权增能,消除各类环境障碍;以残疾人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基本福利水平。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作为根本支撑。落实整体智治要求,推进残疾人事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纵深推进残联改革,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残疾人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和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实现治理效能整体提升。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实现以普惠加特惠为特点的残疾人基本保障再提升,以专业化、精准化为目标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再完善,以消除歧视、促进平等为诉求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再强化,以深度融合、全面共享为特征的友好环境建设再深化,以“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为理念的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再提速,为创建“两美瑞安”和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共同富裕社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到2035年,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得到全面优化,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残疾人融合发展得到深度体现,残疾人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重大进展,基本实现残疾人共建共享高水平现代化,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治理现代化。 专栏1:“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第三章 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一、高效协同,共同富裕,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水平(一)完善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落实依靠家庭供养的残疾人按单人户纳入低保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强化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互补衔接,确保患病残疾人家庭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二)健全多元化残疾人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落实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享受医疗保险补贴范围,加快推进残疾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完善残疾人补充保险制度,支持各类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合残疾人的意外伤害以及补充养老、补充医疗等商业保险产品、开展财产信托等服务。 (三)健全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健全常态化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补贴覆盖范围,完善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办法,探索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专项补贴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做好残疾人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优惠与便利工作,完善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政策。 (四)加强应急管理中对残疾人的保护和救助。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应将残疾人列为优先保护对象,充分考虑残疾人防护和避险需要。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2:残疾人基本保障
二、迭代升级,保障品质,强化残疾人托养庇护能力(一)完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居家照护为基础、乡镇(街道)机构托养庇护为主体、市寄宿制专业机构托养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网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照护服务。 (二)增加残疾人托养庇护有效供给。强化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各乡镇(街道)和人口在万人以上的乡都建有规范化“残疾人之家”。突出强基赋能,提升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服务能力,巩固“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基本功能,有效拓展社会助残、辅具服务等延伸功能。推动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接收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推进残疾人庇护机构和养老机构资源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之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满足残疾人多样化托养庇护服务需求。 (三)提高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质量。实施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标准,以标准化推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全面推行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庇护激励制度,对管理服务规范、质量控制和绩效管理成效突出的机构在评先评优、资金补助上予以倾斜。 (四)推动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残疾人托养庇护服务工作。落实就业安置和奖励政策,鼓励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优先录用具有管理服务能力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残疾人托养庇护机构日常管理和服务,加强残疾人托养庇护管理服务人员培训。 专栏3:残疾人托养庇护
三、多元并举,量质并重,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环境(一)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健全残疾人就业保护、就业支持和就业服务制度,更好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全面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低保家庭残疾人初次就业或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可不计入家庭收入,3年后给予1年渐退期。 (二)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制度。健全按比例就业年审和公示制度,将未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责任用人单位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常态化机制,适当放宽专设岗位报考条件,瑞安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稳定巩固残疾人集中就业。全面落实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支持非营利性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创新发展,鼓励更多企业通过集中安排吸纳残疾人就业。以“残疾人之家”品牌建设为抓手,推进各类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建立辅助性就业产品区域调配机制。扶持盲人按摩行业发展,鼓励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盲人医疗按摩岗位。推进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 (四)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建立残疾人灵活就业和居家就业认定机制,扶持残疾人从事网络直播、居家电子商务客服等新型工种。推进电子商务、文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助残项目建设,整合现有残疾人扶贫基地、来料加工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高标准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创办残疾人创业园,加强就业困难残疾人培训和托底安置,扶持残疾人及其家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动态清零。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农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就业。 (五)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制度,支持用工单位开展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确保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得到培训。加强残疾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链式服务;加强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工匠、技能型人才培育,扶持一批残疾人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化技能大赛等残健融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 (六)优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将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纳入就业困难人群,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专业组织和市场主体,健全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康复训练、职业介绍、岗位支持等全链条服务,为用工单位提供岗位开发、雇主培训、就业环境改造和劳动关系协调等服务。通过“一人一策”精准服务提升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质量。 专栏4:残疾人就业创业
四、精准服务,规范管理,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一)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保障。在全面落实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基础上,确保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加强医疗康复项目支付管理,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统筹医疗保险和其他救助资源,加大新发疑似残疾人康复服务帮扶力度。 (二)建立残疾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广泛宣传残疾预防健康知识,大力普及康复理念,增强自我防护、自主康复主动意识,有效降低残疾发生率。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落实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探索建立新生儿疾病和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服务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注重心理干预,促进心理健康。 (三)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及补贴制度,0—6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与补贴比例达到100%。加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定点准入、协议管理、动态退出机制,引导和激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院、妇幼保健医院等资源,建设专业水平高、服务质量优、康复效果好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发挥其引领和辐射作用。 (四)提升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医养康养服务网络建设,整合医疗卫生、康复、养老等专业资源,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转诊转介效率,推动适宜的康复设施和技术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丰富残疾人个性化服务内容,将残疾人康复服务知识纳入家庭医生规范化培训内容。精神残疾人门诊免费服用基本抗精神病药物。 (五)优化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实施更加精准的辅助器具实物配发和货币补贴制度,动态调整基本型辅助器具目录,提高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和残疾人满意率。探索建立对辅助器具适配有特殊需求的重度、多重残疾人救助机制。利用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依托社会化服务资源开展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六)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机构康复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和康复专业人才入职奖补等激励力度。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课程中增加残疾人康复和个性化服务知识内容,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康复服务意识和能力。 专栏5:残疾人康复服务
五、均等优质,融合为首,促进残疾人教育文体发展(一)推进特殊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制定出台《瑞安市新时代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21-2023年)》,扩大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覆盖面,全面实施“特教学校 + 卫星班”融合教育模式。强化控辍保学,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十五年基础教育;完善送教服务制度,提高送教服务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残疾人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探索医(康)教结合多种实现形式,推进“特教学校 + 康复”、“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和残疾儿童福利机构 + 教育”模式。 (二)创新残疾人公共文体服务模式。将残疾人文化体育深度融入公共文化体育惠民工程、重大项目建设和各类文化体育服务内容,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和康复健身体育。广泛开展残疾人全民健身和文化活动,开展残疾人艺术团巡演,组织特殊艺术“五进”活动(进机关、校园、乡村、企业、军营)。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专业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残疾人文体人才提升培训。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基地)建设,并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完善基本公共文体服务设施。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开辟便于残疾人参与的文化活动场所;市公共图书馆建立盲人阅览区(室、角)并配备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农村文化礼堂设立残疾人“流动阅览室”或“残疾人阅读点”,设立无障碍电影放映点。农村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家庭实现数字化电视、手机(盲人收音设备或定位器)全覆盖。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吸纳残疾人参加,实现残健融合发展。 (四)精心组织残疾人文体赛事。完善残疾人运动员、演员等人才参训参赛相关保障激励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适时举办文体活动,组队参加市级赛事,支持瑞安籍运动员参加全国、省级赛事。 专栏6:残疾人教育及文体服务
六、法治为先,权利为本,畅通残疾人权益保护通道(一)落实残疾人权益保障政策法规。推动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协商工作机制,拓宽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渠道,保障残疾人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无障碍环境公益诉讼。 (二)加强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普法宣传。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培训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充分利用“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形成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残联组织、残疾人及其亲友共同监督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普法宣传,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加大残疾人法律救助力度。加快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构建设,规范工作运行机制。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覆盖面,拓展残疾人法律救助领域和内容,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不断提高法律救助水平。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全部达到规范化要求。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依托法律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专业法律救助服务。 (四)完善残疾人信访办理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将残疾人信访接待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内容。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网络信访平台等作用,落实信访代办制,努力实现残疾人信访“最多跑一地”。加大涉残重大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栏7:法制建设和维权工作
七、点面结合,链式推进,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社会环境(一)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体系。深入落实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将无障碍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改造内容,与公共建筑、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无障碍建设标准,高质量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管理。创新工作载体,建设富有特色的无障碍环境示范窗口、示范点。继续组织各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 (二)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水平。推进交通设施、旅游景区、文化场馆、商圈、市场、公共体育场馆、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无障碍服务质量大幅提升。结合厕所革命加快推广无障碍厕所,全面完成区域范围内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公共停车场按规定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依托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组建市级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导促进队伍,制定实施残疾人服务满意度第三方评估评价制度。 (三)提高残疾人生活无障碍品质。根据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科学确定无障碍改造内容,合理配发无障碍辅助器具,确保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覆盖。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管理并定期更新。 (四)加快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将信息无障碍作为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微信公众号、网站、APP等政务服务平台信息无障碍改造,在公共服务行业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 专栏8:无障碍环境建设
八、数字赋能,系统推进,创建智能化助残服务平台(一)推进助残服务迭代升级。加快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实现助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全面融通融合。发挥“数据跑腿”作用,优化办事流程,简化事项资料。依托“浙里办”APP完善助残服务专区,推动助残服务向“网上办”、“掌上办”转变。 (二)优化残疾人证智能化管理机制。努力构建集全周期服务“一件事”、精准化服务“一张表”、综合性服务“一个区”于一体的智慧助残服务模式,打造“1+X”助残服务机制升级版。推进残疾人证与公共服务相关证照功能互通,实现智能化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全覆盖。加快打造残疾人电子证照应用场景,优化残疾人办事体验。 (三)深化数字残联建设。发挥智能化助残的支撑推动作用,加快残疾人事业数字化转型,依托“一中心两系统”(残疾人数据中心和残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残疾人服务系统),完善涵盖各类助残服务的数字残联体系。完善残疾人“一人一档”,建立更加精准的助残服务动态评估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和信息安全管理。 专栏9:数字残联工作
九、残健共融,和谐共进,助推社会化助残服务进程(一)营造扶残助残浓厚社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文明理念,大力传播残疾人自强奋斗精神,形成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打造“最美助残人”“最美残疾人”“最美残疾人家庭”等最美系列评选宣传品牌。 (二)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鼓励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社会助残服务业发展,引导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各类助残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元化需求。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登记、褒扬激励等制度。推进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广泛开展“阳光助残”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加强助残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建立健全助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推进社会组织助残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慈善公益助残服务品牌,以点带面拓展助残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完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目录,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力度。 专栏10:社会助残服务
十、改革创新,固本强基,夯实残疾人工作基层基础(一)持续深化全市残联改革。以党建引领残联建设,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持续推进清廉残联建设,着力培育唯实惟先、善作善成的团队文化,更好发挥残联组织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进残联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前移,优化残联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助残职能。 (二)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企业、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新媒体组织建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 (三)推进残联专门协会建设。健全市级、街镇级残联专门协会,积极推进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建设,逐步实行专门协会法人登记制度,依法依章程设置专业委员会。完善专门协会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场地、人员等保障措施,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 (四)强化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将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化市级残联领导班子结构,选好配强班子成员,落实“两挂一兼”要求,市残联配备残疾人干部。选优配强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与工、青、妇等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配齐配好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充分发挥作用。落实社区(村)“两委”班子成员担任残协主席制度,配齐社区(村)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照护、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等专业队伍建设,完善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激励机制。 专栏11:工作基础建设
第四章 重点项目与特色项目一、重点项目1.目标任务:打造集专业托养、康复医疗、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康复人才培养、康复信息服务、康复工程研究以及社会服务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性托养康复机构和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精准化、人性化的托养康复服务,积极构建托养、就业、康复、教育一体化的高质量托养康复服务运营模式。初步规划总用地面积26.77亩,总建筑面积约2.54万平方米,托养床铺100张,康复床位180张,项目投资概算1.92亿元。 2.实施路径:(1)积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程。本着“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与符合条件的医疗康复机构合作建设,拟成立瑞安市康复医院。瑞安市残联负责基建、装修等硬件建设工作;瑞安市康复医院负责管理、运营。2021年底之前完成地下室底板工程,2023年底完成整个项目建设。(2)利用康复医院的技术优势,为成年残疾人“三瘫一截 ”和残疾儿童脑瘫、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提供医疗康复;为瑞安市残疾人康复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技能培训和评估等工作;为基层残联开展医疗康复业务提供必要的指导。做好残疾人托养、康复其他工作;完成其他政府指令性残疾人康复、公共卫生任务。(3)充分发挥市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在康复、教育等多方面的功能。稳步开展家长培训,定期举办家长康复知识讲座。积极创建残疾儿童活动中心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二)信息化“数字残联”服务平台创建 1.目标任务:以数字化改革工作为契机,结合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省级试点工作和政务服务2.0试点工作,围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重点工作内容,创建“数字残联”新型服务平台。 2.实施路径:(1)以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为牵引,实现残疾人证件办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托养、家庭无障碍改造等相关业务一站式网上办理。(2)在加快省残联“一中心(残疾人数据中心)两平台(残联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残疾人服务平台)”在本地贯通落地的基础上,创建提升瑞安智慧残联系统,解决线上申请,后续线下办理的相关难题。(3)完善残疾人人口信息的精准管理,确保部门数据共享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根据残疾人个体的服务需求和实际状况进行服务对象匹配、公共服务资源调整和转介。 二、 特色项目(一)“社会化助残服务平台”创建 1.目标任务:创建富有本土特色的“社会化助残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其科学统筹作用,使之成为培育助残组织的孵化平台、成为对接残疾人需求与助残服务的枢纽平台。 2.实施路径:(1)设立“志愿者助残联络站”,健全现有助残组织网络,培育助残新组织,吸引更多的社会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定期发布需求信息,为助残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及残疾人机构、协会、残疾人搭桥牵线。(2)增强平台人才培育功能,开展助残组织人员及志愿者培训。引导助残组织和爱心人士改变传统的物质帮扶形式,探索新型的多元化助残模式。(3)定期征集诸如“阳光鹊桥残障青年服务品牌”等助残服务实践案例,并予以推广。 (二)残疾人“五大协会”发展模式创新 1.目标任务:充分顺应各类别残疾人的特点,加强活动设计,创新组织形式和活动载体。通过开展可复制、可推广的具体项目,发挥残疾人的潜能,帮助残疾人找回自身的尊严和自信,提升残疾人的实际获得感和幸福感。 2.实施路径:(1)探索创新协会发展新模式,依托残联和社会积极组织开展摄影、鼓词培训等各类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与影响力。(2)市残联尝试用向残疾人协会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和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服务和活动。(3)加强各协会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协会各类活动和相关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创建市残疾人五大协会总协调人机制,赋予总协调人在专门协会中的任务职责和相应的职权。 第五章 组织实施与保障措施一、营造良好氛围。从“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政治高度提高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认识,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对于现代化的实现、对于瑞安“争当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标兵”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组织机制。明确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定位,建立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的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推进机制,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相关指标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逐年增加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捐助残疾人事业,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加大彩票公益金发行力度,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完善就业保障金使用办法。 四、强化监测评估。充分利用残疾人事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重点监测指标,并将部分监测指标纳入残工委成员单位常规统计和调查统计。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执行指标体系,开展年度监测评估和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在“十四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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