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仲裁委员会瑞安分会开庭审理首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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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一起因承揽合同引起的纠纷案件在市司法局开庭,该案件为温州仲裁委员会瑞安分会挂牌成立以来的首例案件,为企业多元化、多渠道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 当天的仲裁现场,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定制加工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损失;而被申请人则提起仲裁反请求,要求裁决申请人交付相关图纸资料及赔偿相应的违约金。仲裁庭在独任仲裁员的主持下,组织双方代理律师进行举证质证以及辩诉程序,庭审按照仲裁规则有序进行,案件审理历时两个多小时。基于双方都有调解的意愿,独任仲裁员决定给予双方十五日的调解时间,并宣布庭审结束。若双方没能最终达成调解的,仲裁庭将择日作出裁决。 今年6月底,温州仲裁委员会瑞安分会在市司法局挂牌成立,是温州仲裁委员会设立的首家县级分会。温州仲裁委员会瑞安分会成立后,瑞安以及周边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就近选择仲裁方式解决民商事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分会的成立,不仅可以有效减轻纠纷当事人化解纠纷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有效减轻法院的工作压力,还能让纠纷当事人多一个选择。”当天负责案件审理的独任仲裁员朱伟方介绍。根据流程,案件申请人向温州仲裁委发出仲裁申请并立案后,温州仲裁委结合当事人具体情况,征询当事人的意愿后,将案件最终选定在瑞安分会开庭。 据了解,与法院“打官司”相比,仲裁的特点是一裁终局,一般适用于民商事的纠纷。由于仲裁法律制度不仅具有一裁终局的特点,还具有公平自愿、专家断案、程序简便、公正和谐、保守商业秘密、高效灵活、成本低廉等特点,可及时化解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纠纷,所以大部分市场经济主体、组织和公民会选择这种方式。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温州仲裁委员会人才库中瑞安籍仲裁员已有13人,今后,温州仲裁委员会瑞安分会将充分利用温州仲裁委员会人才库中瑞安籍仲裁员的资源,不断加强机制建立、队伍建设,努力提升仲裁凝聚力、公信力和影响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服务诉源治理,为企业多元化、多渠道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一条重要途径,促进瑞安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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