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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泓基印业有限公司年产230吨改性POM粒子、60吨改性PP粒子、60吨改性ABS粒子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11- 16 16: 19: 49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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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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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泓基印业有限公司年产230吨改性POM粒子、60吨改性PP粒子、60吨改性ABS粒子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小微园一期5幢3单元一层东边、二层、五层

瑞安市泓基印业有限公司

瑞安市泓基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5月13日。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企业购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汀田街道东新产城汀田小微园一期5幢3单元一层东边、二层、五层的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434.62m2。本项目设计产能为年产230吨改性POM粒子、60吨改性PP粒子以及60吨改性ABS粒子。本项目预计共有职工8人,实行一天1班制,每班工作12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年工作时间为3600h。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进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2、挤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1#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3、噪声:在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适当减振降噪措施。 4、固废:工业固废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收集的粉尘以及生活垃圾由环 卫部门清运;厂内设置危险废物仓库,经收集后委托 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1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11-16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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