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做好我市2021年新居民服务年度考核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镇(街)新居民服务工作开展综合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瑞安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新居民服务工作部分)》的通知(瑞平领〔2021〕6号)文件要求为考核具体内容。
二、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6—22日 ( 实地考核:12月6日—10日)
(台账送审:12月21日—22日)
三、考核办法
1、实地考核。由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分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新居民信息登记两个考核组赴各镇(街)实地考核。考核内容和分组情况见附件1、2。
2、台账送审。通过查阅台账、核对相关数据方式进行考核评分,各镇(街)需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好相关台账资料,指定具体业务负责同志将台账资料送达至瑞安市新居民服务中心会议室(瑞安市时代大厦A幢809室)进行考评。(详见附件3)
3、结果利用。由市新居民服务中心汇总各地的考核成绩,考核结果计入各镇(街)平安建设年终考核成绩。
四、考评对象:
全市A类、B类乡镇街道。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街新居民服务工作年度考核工作,是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考核内容之一,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部署,查漏补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2、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瑞安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新居民服务工作部分)》的通知(瑞平领〔2021〕6号)文件标准,逐条逐项的进行对照,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合理地给予评分。考评的有关资料要做好整理存档,以备查验。
3、认真做好准备。各单位要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对照各项考核细则评分标准和要求,写好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总结电子版本于12月22日前发57889853@qq.com),整理好相关工作台账,及时送审。
附件:1、新居民登记工作实地考核分组安排表;
2、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地考核分组安排表;
3、台账送审考核分组安排表;
4、《2021年度瑞安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新居民服务工作部分)》(瑞平领〔2021〕6号)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新居民登记工作实地考核分组安排表
组 别 | 联络员 | 考核人员 | 考核单位 | 备 注 |
第一组 | 林 敏(628026) | 林 敏 周伟荣 艾则孜 | 塘下镇 莘塍街道 东山街道 上望街道 汀田街道 | 1、线上采用大数据筛查,电话询问的方式; 2、线下开展出租房、沿街店铺、用工单位等场所实地抽查; |
第二组 | 彭 宇(664347) | 彭 宇 林建忠 彭永树 | 湖岭镇 林川镇 陶山镇 桐浦镇 安阳街道 玉海街道 锦湖街道 潘岱街道 |
第三组 | 林陈利(535166) | 南广弟 王耀东 林陈利 | 马屿镇 曹村镇 高楼镇 平阳坑镇 仙降街道 飞云街道 云周街道 南滨街道 |
附件2:
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地考核分组安排表
序号 | 组 长 | 考核人员 | 考核单位 |
一组 | 夏杰 | 董耀耀、王珏心 | 仙降街道(20)、平阳坑镇(随机20)、高楼镇(随机20)、玉海街道、陶山镇、马屿镇、南滨街道 |
二组 | 李丽娜 | 蔡晓克、林璐 | 莘塍街道(20)、曹村镇(随机20)、汀田街道、云周街道、安阳街道、飞云街道、锦湖街道 |
三组 | 虞晓平 | 南晨彤 | 塘下镇(20)、湖岭镇(随机20)、林川镇(随机20)、潘岱街道、上望街道、东山街道、桐浦镇 |
备注:1、本次为年终考核,增加对各镇(街)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的抽查。
2、高楼、曹村、平阳坑、湖岭、林川本次不分村居随机抽取20户进行检查。
附件3:
台账送审考核分组安排表
组 别 | 组 员 | 联络员 | 考核镇街 | 报送时间 |
第一组 | 李丽娜 蔡晓克 | 李丽娜(650720) | 塘下镇 陶山镇 湖岭镇 莘塍街道 汀田街道 仙降街道 南滨街道 林川镇 马屿镇 曹村镇 潘岱街道 | 12月21日 | 上午:莘塍街道 汀田街道 仙降街道 南滨街道 塘下镇 |
下午:陶山镇 湖岭镇 林川镇 马屿镇 曹村镇 潘岱街道 |
第二组 | 吴雪翔 黄春连 | 吴雪翔(673716) | 玉海街道 东山街道 安阳街道 桐浦镇 锦湖街道 平阳坑镇 高楼镇 上望街道 飞云街道 云周街道 | 12月22日 | 上午:玉海街道 东山街道 安阳街道 桐浦镇 锦湖街道 |
下午:平阳坑镇 高楼镇 上望街道 飞云街道 云周街道 |
备注:考评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附件4:
2021年度瑞安市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新居民服务工作部分)
牵头部门:市新居民服务中心,100分制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市各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和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二、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工作
(一)考核内容
主要有基础工作(50分,其中安居码23分)、隐患排查工作(50分)等内容,按50%计入平安建设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二)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由市居住出租房综合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个月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实地督查和信息系统抽查。无居住出租房的乡镇(街道)考核成绩采取平均值计算。
考核分值计算采用扣分制,每季度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赋分,年终进行总评排名赋分(如遇位次重位,以居住出租房基数大者靠前)。
1、实地督查
(1)督查:按各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2020年年底在册底数进行分类,底数在10000户以上的乡镇(街道),每月随机抽查禁租类居住出租房5户,10人以上(含)群租房5户,3层以上(含3层)通天房5户,商品房(单元房)及2层以下居住出租房5户;底数在1000户至10000户的乡镇(街道),每月随机抽查禁租类居住出租房5户,10人以上(含)群租房5户,3层以上(含3层)通天房5户;底数在1000户以下的乡镇(街道),每季度随机抽取20户本辖区内的居住出租房。北麂乡每年督查1至2次。对居住出租房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乡镇(街道)发放排查督办单。
(2)复查:根据排查督办单时限要求,定期开展复查工作。
2、系统抽查
(1)工作量考核:在新居民和居住出租房基础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中,每月对各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排查量进行考核。
(2)排查质量考核:在系统中每月随机抽查各乡镇(街道)居住出租房,对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排查录入质量进行考核。
三、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一)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考核项目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基础信息采集40分;新居民服务工作60分;加分项目15分。按50%计入平安建设考核。(详见附件2和3)
(二)考核方法
1、考核分值计算采用扣分制,每季考核成绩进行排名赋分,年终进行总评排名赋分(如遇位次重位,以新居民基数大者靠前)。
2、考核工作由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督查评分,采取定期督查和年终综评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实施。
3、定期督查以新居民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为主,采用月度暗访督查,年终汇总排名的方式进行。
4、智治(明镜)系统应用:在我市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安装无感信息采集系统,补齐我市工地新居民信息登记短板。该项工作是我中心响应市委市政府打造“青春都市·幸福瑞安”号召,践行“奋力开创数字赋能现代化新气象”的亮点工作,具体考核细则另行通知。
5、北麂乡、芳庄乡全年抽查1-2次,考核成绩根据抽查成绩结合各乡镇(街道)成绩,综合赋分、排名。
本考核办法由市新居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度瑞安市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工作考核细则
2.2021年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3.2021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相关任务指标数
2021年度瑞安市居住出租房隐患排查工作考核细则
项 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基础工作 50分 | 一户一档 (2分) | 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居住出租房一户一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 | 根据实地抽查,“消防安全责任书”每少一份扣1分,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2 |
终端使用 (20分) | 各乡镇(街道)按市中心配备的终端数,每月每台终端操作量达350次、终端操作时间达30小时,其中新居民1500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每月每台终端操作量达120次,终端操作时间达10小时。 | 终端工作量不达标扣2分,每发现一次终端违规录入信息的扣2分。 | 20 |
出租房保险 (5分) | 全面推广居住出租房保险工作,保险总数要达到2020年底出租房登记在册总数的40%。 | 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安居码 (23分) | 全面推广应用居住出租房“安居码”工作,按要求完成居住出租房“安居码”申报赋码率和流动人口扫“安居码” 综合申报率。 | 出租房“安居码”申报赋码率未达10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流动人口扫“安居码”综合申报率未达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 | 23 |
隐患排查工作50分 | 排查工作量 (20分) | 禁租类居住出租房、10人以上(含)群租房和3层以上(含)通天房每月排查率要达到100%。 | 通过系统平台统计,排查率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误差范围允许在0.5%以内。 | 12 |
商品房(单元房)及2层以下居住出租房每季度排查率要达到100%。 | 8 |
排查质量 (30分) | 居住出租房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排查录入准确率要求达到100%,全面采集率达到100%,基础信息包括承租人数、房屋层数、房间数等;消防安全隐患信息以“移动终端”采集标准为主。 | 根据实地抽查,每发现一项错误的,扣1分,扣完为止(20分);按时反馈瑞安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督办单(3分);按照排查督办单要求,限时完成工作(2分);人房关联率达到100%,每下降1%,扣0.5分,扣完为止(5分)。 人房关联率误差范围允许在0.5%以内。 | 30 |
合计 |
|
|
| 100 |
加分项目 (10分) | 有得到上级肯定的特色工作、亮点工作的,酌情加分(限加5分) | 5 |
居住出租房保险总数超过40%的任务总数,每超过10%,加2.5分(限加5分) | 5 |
扣分项目 | 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采集工作,根据实地抽查,每发现一户未录入的,扣10分,上不封顶 |
|
禁租类居住出租房数量消除达不到一定比例或数量增加的,酌情扣分(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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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的,酌情扣分(限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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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瑞安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负责科室 | 考核 方式 |
基础信息采集工作(40分) | “三率”达标 | 40 | 新居民居住登记率 95% (10分); 登记信息准确率 95% (10分); 居住出租房信息采集率 100% (5分); “每月一主题核查”完成率 100% (5分); “每月一主题核查”准确率 100% (5分); 智治(明镜)系统应用推广工作 (5分)。 备注: 1、采用月督查季考核方式,每下降1%扣0.2分; 2、重点人员每发现一人未登扣2分,限扣10分; 3、居住出租房每发现一间未登记扣2.5分; 4、一档镇街扣分×0.8系数;二档×0.9;三档×1.0(以2020年12月底,新居民数5万以上为一档;1-5万为二档;1万以下为三档); 5、季度第一个月、第二个月成绩占比50%,第三个月占比50%的比例计入季度考核成绩;四个季度成绩平均计入年终成绩。 6、登记信息准确率将重点检查联系号码、照片、学历、政治面貌、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儿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项信息不合格的即该新居民信息不准确。 7、每月从系统内导出一批异常数据,要求限时核对、反馈、数据修正。月底统计核查完成率并抽查数据质量。 | 新居民督导科 | 月督查季考核 |
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60分) | 维权机制建设 | 13 | 1、按要求成立新居民调解组织(2分),调解员配备不少于3人(3分);按社(片)区配备维权信息员,每个社(片)区不少于1人(2分),每少1人扣2分。 2、积极参与各类新居民矛盾纠纷调解或配合当地组织调处各类纠纷事件,及时掌握各类新居民非正常死亡和群体性事件,于每季末28日前上报统计表(4分),未及时上报一次扣1分(一次性补报者不得分),并建立好相应台账(2分)。 | 维权协调科 | 年终 考核 |
新居民志愿组织队伍建设 | 12 | 1、加强新居民志愿者队伍组织建设,及时更新在册志愿者人员信息,注册志愿者人数应达到2020年度底新居民在册登记总数的1%,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4分)。 2、按要求开展各类志愿者服务活动(6分),每年开展4场不同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其中上半年2场,下半年2场,每少一场扣1.5分。(活动开展均要求穿戴新居民志愿者马甲及帽子) 3、于每季末28日前上报志愿者活动统计表及活动简报、图片(2分),未及时上报一次扣0.5分,并建立好相应台账。 |
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60分) | 积分制管理 | 18 | 1、积分申请受理(10分),按登记在册适龄儿童申请积分人数达到70%,每下降1%扣0.2分,扣完为止; 2、积分宣传管理(8分), 未开展宣传发动扣2分;审核不准确扣2分(每发现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12345投诉件经核实与乡镇(街道)工作相关扣4分(每发现一件扣1分,扣完为止)。 | 宣教服务科 | 年终 考核 |
加强宣传 | 6 | 宣传活动(6分),每年至少开展4场不同主题的宣传活动,每季度至少开展1场,查看活动计划、图片,每少一场扣1.5分; |
教育提升综合素质 | 6 | 新居民综合素质培训教育活动,任务详见附件(6分),任务数4场,每少一场扣1.5分;任务数2场,每少一场扣3分。 |
工作信息报送 | 5 | 1、信息报送内容:新居民服务管理和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等工作。 2、马屿、陶山、桐浦、曹村、高楼、平阳坑、湖岭、林川每少1篇扣2分,其它镇街每少一篇扣1分。 | 综合科 | 年终 考核 |
合计 |
| 100 |
|
|
|
| 加分 项目 | 限加15分 | 1、接受上级暗访考核的乡镇(街道)成绩列“三区两市”前2位的予以加分(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加0.25分)。(限加3分) 2、承接上级阶段性工作任务的且保质保量完成的每项加1分(限加3分) 3、新居民信息采集创新亮点工作被市级媒体刊发加0.5分,被温州级媒体刊发的加1分,限加2分。 4、本年度内新居民服务工作被中央、省级、温州、瑞安市级媒体正面报道,分别加5分、4分、2分、1分(限加5分),同一项工作多次报道按最高级别加分。 刊播媒体统计范围仅限于: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人民网、新华网、中新网、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温州日报、温州新闻综合频道《温州新闻联播》、瑞安日报、瑞安新闻综合频道《瑞安新闻》。 5、成立各类新居民民间团体组织(如新居民红色民意站、新居民联谊会、各类异地商会等),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将予以酌情加分。(限加2分) | 新居民督导科 宣教服务科 维权协调科 | 年终 考核 |
附件3:
2021年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相关任务指标数(一)
项 目 | 塘下镇 | 莘塍街道 | 仙降街道 | 飞云街道 | 安阳街道 | 汀田街道 | 东山街道 | 上望街道 | 云周街道 | 玉海街道 |
1 | 信息报送篇数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10 |
2 | 开展较大规模志愿活动 (场次)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3 | 综合素质教育 培训 (期数)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2021年度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考核相关任务指标数(二)
项 目 | 锦湖街道 | 潘岱街道 | 南滨街道 | 马屿镇 | 陶山镇 | 桐浦镇 | 曹村镇 | 高楼镇 | 湖岭镇 | 林川镇 | 平阳坑镇 |
1 | 信息报送篇数 | 10 | 10 | 10 | 5 | 5 | 5 | 5 | 5 | 5 | 5 | 5 |
2 | 开展较大规模志愿活动 (场次)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3 | 综合素质教育培训 (期数) | 4 | 4 | 4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