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89/2021-215017 | ||
组配分类 | 专项资金管理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预下达平阳坑镇等民宿特色村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资金的通知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瑞安市民宿特色村(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阳坑东源非遗主题民宿特色村基础配套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瑞宿办〔2021〕8号)以及湖岭镇、林川镇、芳庄乡基础配套工程进度要求,对照《瑞安市民宿特色村(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支持民宿产业发展新政策十条(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现预下达指标给湖岭镇49万元,林川镇40万元,平阳坑镇130万元,芳庄乡工程尾款99.7794万元,共计318.7794万元。基础配套资金从民宿特色村建设经费中支出,待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尾款及其他费用。 请有关乡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对于骗取、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瑞安市财政局 瑞安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