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国泰路-月塘路)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1- 12- 14 15: 48: 36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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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国泰路-月塘路)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瑞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瑞安市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国泰路-月塘路)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经研究,现将项目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意义

实施瑞安市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国泰路-月塘路)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是城市建设和推广天然气利用的需要,是能源结构调整的需要,是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同意建设瑞安市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国泰路-月塘路)天然气中压管线工程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工程拟在瑞安市滨海大道新建3.20公里天然气中压管道,其中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段)长度为2100米,管径为DN250滨海大道(前池路-国泰路段)长度为1100米,管径为DN150设计压力为0.4MPa

三、项目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和建设管理

项目总投资约167.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0.28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全部由瑞安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自筹。

项目的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为: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出资66%,瑞安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4%

四、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拟建地址于瑞安市滨海大道沿线(前池路-国泰路、国泰路-月塘路)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需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项目建成后,项目单位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用字第330381202107006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瑞安政法风评〔2021236号)、瑞安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33号)等。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按有关要求落实消防、节能、环保、安全等具体措施,确保“三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衔接及政策处理工作。

八、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二年,请抓紧开展项目下步工作并办理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后实施。根据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施项目唯一代码制和“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运行要求,请市相关职能审批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登录在线平台按规定协同办理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进展基本信息。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126

 


 

抄送:市府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交警大队、公用集团、塘下镇人民政府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126日印发

项目代码:2107-330381-04-01-96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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