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
发电单位编号:(2021)84号 2021年11月29日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强冷空气消息,预计强冷空气将于30日凌晨自北向南影响我市,我市将有一次明显的降温和大风天气过程,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幅度达7~9℃,1-3日早晨我市大部分地区最低气温3~5℃,有霜;山区0℃左右,有薄冰;高山地区-3~1℃,有冰冻。30日到1日沿海海面将有8~10级、内陆平原6~8级、高山地区7~9级偏北大风。为切实做好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现就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潮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冷空气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层层压实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好相关工作,对强冷空气天气的风险分析辨识到位,管控措施制定到位、落实到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有序运行。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冷空气过程的监测、分析和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农业农村、海事、文广旅体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认真分析预测强冷空气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做好各自条线上的监测预警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三、强化涉海船舶和涉海旅游安全管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各类出海作业渔船、休闲渔船及时归港避风,做好海上养殖人员安全管控。全市所有毛虾抛碇作业类型渔船、24米以下中小型渔船一律于11月29日18时前就近到港避风,休闲渔船停止营运;其他在外渔船尽可能就近回港避风或尽量往东经123°30'以西水域撤离。在海上抛锚避风的渔船,要及时避开海上巨浪影响水域,于11月29日18时起一律停止生产作业,并做好有效的防浪措施。海事、海警等单位要做好无动力船舶、扣押船舶、施工船舶等重点船只避风工作。大风和海浪警报解除前,所有在港船只一律不得出海。文广旅体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沿海景区、涉岛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四、落实民生保障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关注强冷空气天气预报,科学研判灾害趋势,一旦出现低温冰冻灾情,按照预案规定和工作职责,及时做好各项防范工作。交通运输、交警、综合执法、公用集团、供电、通信等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应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供电、供水、供气、通信设施等监控巡查,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充分准备,确保交通安全通畅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农业农村部门要针对低温天气对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注意做好防寒保温措施。其他部门要根据预案和工作职责,部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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