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的通知 |
发电单位编号:(2021)87号 2021年12月15日 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强冷空气消息,预计强冷空气将于16日夜里自北向南影响我市,我市将有一次明显的降温和大风天气过程。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幅度达7~9℃,18-20日早晨我市大部地区最低气温3~5℃,山区0℃左右,高山地区-3~1℃。16日傍晚到17日夜间沿海海面将有8~10级、内陆平原6~8级、高山地区7~9级偏北大风。为切实做好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现就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思想务必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延续上三轮强冷空气防范的好做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协同配合,坚持做到标准不降、措施不减、责任落实,全力以赴做好第四轮强冷空气防范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二、加强监测预警预报。气象、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强冷空气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预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向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公安、交通运输、住建、文广旅体、农业农村、应急、综合执法、海事、海警、供电等单位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认真分析预测强冷空气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做好各自条线上的监测预警工作。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加强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提示,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三、抓紧落实防范措施。受此次强冷空气影响,气温将剧烈下降,海上将出现大风浪过程。各地各部门要抓紧落实强冷空气防范应急处置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在外作业渔船做好回港避风工作,在外作业的24米以下渔船于12月16日18时前到达安全港口避风;16日16时起,其他在外作业渔船一律停止航行和生产作业,并落实锚泊避风防浪措施;16日起,在港渔船不得出海生产作业,休闲渔船、养殖渔船等停止营运和作业;同时指导农户做好农作物、种植和养殖业防寒保暖措施。海事、海警等单位要做好无动力船舶、扣押船舶、施工船舶等重点船只避风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管控,做好交通秩序维护。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设施低温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交通正常运营。应急、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工矿商贸、建筑工地等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综合执法、供电、通信、公用集团等单位要加强供电、供水、供气、通信设施等巡检,提前落实电网、管道、仪表防冻措施,并及时做好抢修准备工作。文广旅体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做好沿海景区、涉岛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切实落实相关防御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秩序。 请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每日17时将强冷空气防御工作落实情况上报市防指办(rafxb@126.com),首报时间为12月16日17时,直至强冷空气影响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