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4034号提案的答复函 |
关于积极推进我市“虚拟养老院”建设发展的建议 “虚拟养老院”是基于“居家养老”理念提出的一种利用信息化网络平台和服务系统搭建的新型有偿养老服务模式。它不设养老床位,而是通过养老服务云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在接收到居家老人通过电话、网络发送的服务需求后,加盟合作的养老服务公司或个人赶到现场,为老人提供洗衣、做饭、修理水电、陪同就医、文化娱乐等多项具体的养老服务,老人则为服务支付一定的费用。 对比传统的养老院经营模式,“虚拟养老院”有着轻资产重服务的突出优势,可以缓解传统养老机构建设周期长,运营成本高,床位数量有限的困难;同时,“虚拟养老院”使老人不用脱离熟悉的社区环境,能够满足老年人的“恋家”情感,减少入住养老院可能带来的孤独、寂寞感,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另外,“虚拟养老院”提供的居家服务更加的个性化,没有养老机构程式化的固定作息时间、饮食起居安排,老人的生活可以更加的“自由随便”。 “虚拟养老院”最早由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政府于2007年提出,并依托苏州市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方式,率先探索和打造的新型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由于该模式能够降低政府养老投入,减轻子女养老负担,提高老人生活质量,从而有力地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样一种“没有围墙的养老院”理念和模式逐步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竞相模仿,有望成为养老新趋势。 为此,我们建议我市应积极引进,发展“虚拟养老院”,全面提升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满足广大老年人享受优质居家或社区养老服务的愿望。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主导,在制定政策规划、培育市场和营造环境等方面对“虚拟养老院”居家养老新模式予以全面的政策支持。明确政府职责,尽快制定出台我市“虚拟养老院”建设发展规划,为“虚拟养老院”发展开启绿色快速通路。打造我市虚拟养老服务云平台,建成我市智慧养老一张图,为老年人提供信息化、标准化的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大数据管理。制定扶持优惠政策,根据“虚拟养老院”的服务容量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在用地、用电、用水、贷款和税收等方面倾斜,提高政策吸引力,以调动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培育品牌企业,促进“虚拟养老院”新业态可持续发展。引导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及个人入驻虚拟养老服务云平台,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利用劳动再就业的相关政策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加快养老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开展职业技能考核认定,不断提升养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使服务走向高效化和专业化。积极开展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的模式探索,引导志愿者、义工、社工和企业慈善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养老工作。丰富服务内容,“虚拟养老院”在做好传统养老服务的同时,要逐步延伸到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和紧急救援等服务领域,更好地满足老人的个性化需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为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提高措施保障。要落实好民政部门牵头责任,组织协调各部门有效推进我市“虚拟养老院”建设推广工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将居家养老服务列入市财政的经常性预算,政府提供补贴和购买一部分服务的基础上,积极鼓励企业、社会贤达捐资支助养老事业,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基金,形成“政府资金+社会资本+慈善捐助资金”的资金筹措机制,为“虚拟养老院”建设发展提供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出台行业管理标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广标准化服务,对入住平台的企业和个人开展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扶持补贴政策挂钩,并建立有效的优胜劣汰的准入和淘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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