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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马屿镇装修垃圾分拣场年分拣5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12- 06 15: 56: 37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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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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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马屿镇装修垃圾分拣场年分拣50万吨建筑垃圾建设项目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村口村(村办公楼边)

瑞安市马屿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位于瑞安市马屿镇篁社村口村,原料主要来自马屿镇内建筑垃圾,总场地面积 6623平方米。项目生产车间区域为封闭(除进出口)彩钢结构。项目设置 2 条生产线,年分拣 50 万吨建筑 垃圾,场地土地全部硬化。项目拟投资500万元,职工人数定员为20人,生产采用8小时工作制,单班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300天,设计年分拣50万吨建筑垃圾。

1、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诚信守法。 2、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3、严格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实行规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 4、认真实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不隐瞒、不欺骗,自觉配合环保执法检查,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大气:(1)投料区:生产车间加设搭棚,四周设置密闭围挡,且在料斗进料口和出料口安装喷雾装置 浇湿物料进行抑尘,抑尘效率约为 95%。(2)破碎筛分:在设备进出料口升级水喷 雾加湿降尘设备,抑尘效率 约为 95%,厂房上方加设搭棚,四周封闭围挡,80%粉 尘会在密闭厂房内自然沉降。(3)皮带输送:对皮带输送廊道进行密闭处理。(4)堆场堆放:在堆场四周设置防尘网,堆场定期洒水、覆盖篷布(不生产的情况下)的措施下, 粉尘去除效率为 90%。(5)装卸:在四周设置防尘网,定期对卸料口进行洒水抑尘,降尘效率约 90%。(6)汽车扬尘: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喷雾降尘,可使扬尘量减少 90% 左右。(7)机械废气:对机械设备安装尾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废水:(1)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马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喷淋除尘水:设置水雾喷淋设施,在设备进出料口均设置一个水雾喷淋头。(3)洗砂水:项目分筛机分出的砂、泥混合物清洗后需经过环保机处理分离,分离出的泥浆经环保机压缩成泥饼,上层清水经抽水桶抽取并回用于洗砂工序。(4)地面初期雨水:地面雨水收集至雨水收集池后由泵抽至环保机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5)抑尘用水:洒水抑尘,此部分水全部蒸发。(6)车辆清洗废水:汇入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噪声:(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生产车间。 (2)生产时关闭门窗,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3)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选择低噪声设 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车间内四周厂棚安装吸声棉;加强对设 备的维护保养。 (4)对于破碎设备区域进行单独密封处置(密闭采用双层隔板进行密闭), 同时破碎采用半地下式安装。 (5)对进出车辆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鸣喇叭等。 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收集后综合外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2 月  0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12-06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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