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市聚美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年产40万副眼镜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55幢501室、601室 | 温州市聚美光学眼镜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马屿时代创业园,系租赁温州永达进出口有限公司位于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55幢501室、601室的厂房用于生产,投产后将形成年产40万副眼镜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产废水经瑞安市马屿镇时代创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处理后纳入瑞安市马屿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放。 (2)废气 ①注塑废气 在注塑工位上加装集气罩集气(集气效率不低于85%),每台注塑机集气风量约为600m3/h,则集气总风量约4800m3/h,经“UV光解化+活性炭吸附”,总处理效率按90%计,然后通过DA001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30m)。 ②点焊烟尘 加强车间通风 ③抛光粉尘 抛光操作区域半密闭集气,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引至楼顶排放。收集率90%计,处理率95%,设计风量为5000m3/h,然后通过DA002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达标排放(30m)。 (3)噪声 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 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①固体废物暂存要求: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性固废和危险固废。产生的一般性固废,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②固体废物处置要求:边角料、废磨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2 月 0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12-06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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