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瑞安市金融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金融办编制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办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瑞安市金融办综合科,邮编:325200,电话:65815626传真:65838655,电子邮箱:ruianjinrong@163.com)。 一、 概述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构。我办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确定由分管副主任分管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二)完善机制,强化业务。不断完善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全办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一方面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另一方面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中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2014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45条。按信息类型分,人事信息类有3条,占6.7%,工作信息类15条,占33.3%,财务管理类有2条,占4.6%,计划总结等其他信息20条,占14.3%。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问题。 (二)公开形式。通过我办政府网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自身建设、投诉咨询、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概况信息、政务动态、防灾防害、办事指南等。全文电子化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办2014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因我办2014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故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为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办2014年度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是偏少,公开形式不够规范,公开内容较单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较少,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偏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在新的一年,我们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促进我办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 盖章): 瑞安市金融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