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瑞安市春蕾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为三级幼儿园的通知 |
瑞政教督〔2021〕6号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确认瑞安市春蕾幼儿园等2所 幼儿园为三级幼儿园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相关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和<浙江省等级幼儿园评定标准(2020年修订)>的通知》(浙教督〔2020〕145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幼儿园的申报,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专家对瑞安市春蕾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进行浙江省三级幼儿园等级评估。经审定,下列幼儿园达到三级幼儿园标准并通过评估,确认为三级幼儿园,名单如下: 瑞安市春蕾幼儿园 瑞安市云周实验幼儿园 希望上述幼儿园以此评估为契机,在巩固已有成绩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自觉规范园务管理,不断更新观念,提高保教水平,为提升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作出新的贡献。
瑞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