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03 月 19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温州睿安鞋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仙降街道胶鞋工业区(瑞安市力佳包装有限公司内) | 温州睿安鞋业有限公司 | 温州睿安鞋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塑鞋生产的公司。为了迎合市场需求及满足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企业位于瑞安市仙降街道胶鞋工业区,系租赁瑞安市力佳包装有限公司2号楼五楼现有厂房作为本项目的生产车间。项目投产后达到年产30万双注塑鞋的生产规模。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①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入飞云江。 (2)废气 ①要求对注塑工序设置半包围式集气措施,废气分别收集后统一汇入总管(项目处理总风量约12000m3/h),采用一套“UV 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1#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25m),集气效率不低于85%,净化效率不低于90%。该废气处理措施要求每万立方米/小时光氧一体机功率不低于10千瓦,停留时间不小于0.5s。活性炭吸附设置中的风速不大于1m/s,停留时间不小于1s。 ②投料、搅拌工序要求设置独立的搅拌车间,要求车间内搅拌机投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项目风量约为8000m3/h),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引至25m高空排放(排气筒2#),集气效率不低于90%,处理效率不低于90%。 ③废气处理设施前后设置永久性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气体参数测量和采样的固定位装置》(HJ/T1-92)要求,并在排放口周边悬挂对应的标识牌。 (3)噪声 ①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①面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 ②生活垃圾、集尘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③废活性炭、废UV灯管收集后委托相关有资单位进行处理。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3 月 22 日 至 2021 年 03 月 26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3-19 · 联系人:瑞安市环保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70 传真: 0577-65827270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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