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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帆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摩托车减震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1- 04- 01 08: 52: 03 浏览次数: 来源: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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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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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帆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摩托车减震器迁建项目

瑞安市上望街道听潮路33号C14-1、C14-2(置慧工业园)

瑞安市帆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瑞安市帆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24日,是一家从事摩托车配件制造与销售的公司,企业现有项目位于瑞安市塘下镇罗凤花园工业区。2020年3月企业委托温州新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瑞安市帆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摩托车减震器及铝压铸件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于2020年6月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备案通过(温环瑞改备〔2020〕1313号),备案规模为年产60万套摩托车减震器,企业未进行环保验收。企业决定将位于瑞安市塘下镇罗凤花园工业区的生产线整体搬迁至瑞安市上望街道听潮路33号C14-1、C14-2(置慧工业园)厂房1-5层,通过本次整厂迁建,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喷漆流水线和喷塑生产线各一条。本次迁建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建筑面积6633.58m2,迁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形成年产60万套摩托车减震器的生产能力。搬迁完成后原厂址不再生产。

2021年3月30日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受理瑞安市帆泰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60万套摩托车减震器迁建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到合理布局,同时做到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水环境: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飞云江。冷却过程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大气环境:①熔化、压铸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由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P1),排气筒高度25m,集气效率85%,处理效率95%,设计风量3000m3/h。②脱模废气:压铸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脱模废气收集后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P1),排气筒高度25m。③抛光粉尘:抛光机均自带袋式除尘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过滤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P2),收集效率95%,除尘效率95%,设计风量2000m3/h。 ④调配、喷涂有机废气:调配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喷漆有机废气经“过滤棉处理+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高空排放(P3),集气效率以95%计,净化效率以90%,设计风量3500m3/h。⑤喷塑粉尘:经喷塑设备自带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循环使用(收集效率85%,回收效率90%),未回收粉尘通过25m排气筒排放(P4),风机设计风量为5000m3/h,15%未被收集的粉尘无组织排放。⑥烘干废气(喷塑和喷漆):喷塑固化废气和喷漆的烘干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m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P5),总设计风量5300m3/h,集气效率90%,净化效率90%。⑦焊接烟尘、设备维护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定期清扫车间维持车间卫生。 声环境:①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副产物主要为炉渣、废脱模剂、废白油、边角料、布袋收尘、漆渣、一般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①生活垃圾设置固定的非露天垃圾收集点,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②炉渣、一般废包装、布袋收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③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废白油、废脱模剂、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UV灯管、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04 月  01 日 至  2021 年  04 月  09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1-04-01  

· 联系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市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窗口  

· 联系电话:  0577-65827726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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