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感染病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 |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瑞枫大道168号瑞祥院区内 |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 瑞安市妇幼保健院 瑞安市红十字医院) |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分院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113837m2,本次扩建项目新建新感染楼5667m2。其中,新建感染楼建筑面积 4907m2,另新建地下室(大厅)建筑面积 760m2,新增床位数45张。 | 2021年3月30日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刊登了《关于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感染病综合楼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许可受理情况的公告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议建设单位应先接好污水管,后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场地设立临时厕所,并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②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建设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放;沉渣收集后外运进行处置。 ③机械设备保证完好,防止泄漏油,并控制施工生产中设备用油的跑、冒、滴、漏。 ④施工物料堆场应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粉状物料堆场应配有草包蓬布等遮盖物并在周围挖设明沟以防止径流冲刷。 2、扬尘和废气控制措施 ①施工阶段的车辆、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在大风干燥的天气,应增加洒水作业的次数和洒水量。 ②应安装洗车设施并冲洗所有离开工地的车,不能有土、泥、碎片等类似物体带到公共道路上。 ③为了减少施工扬尘,施工中还应注意减少表面裸土,开挖后及时回填、夯实,做到有计划开挖,有计划回填。 ④避免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及水泥、黄沙等的装卸作业,对水泥类物资不要露天堆放,即使必须露天堆放,也要注意加盖防雨布,减少大风造成的施工扬尘。 ⑤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 ⑥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料,并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与维护,从而减少尾气的排放量。 ⑦施工的扬尘大部分来自施工车辆,在同样清洁度的条件下,车速越慢,扬尘量越小。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建议行驶速度不大于5km/h,此时的扬尘量可减少为一般行驶速度情况下的1/3。 ⑧为了减少施工扬尘,必须保持施工场地、进出道路以及施工车辆的清洁,可以通过及时清扫,对施工车辆及时清洗,禁止超载,防治散落等有效措施来保证场地路面清洁,减少施工扬尘。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加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施工期间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避免在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连续作业而进行夜间施工的,需报环保部门批准。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②打桩之前先建好隔离墙,并选用低噪声打桩机(不用冲击式打桩机,应采用静压打桩机或灌注桩打桩机),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做好协调工作。 ③对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如搅拌机、电锯,建议在加工场外加盖简易棚。 ④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及防护网,尽量设置单独出入口。 ⑤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 4、固体废物处置方法 ①生活垃圾以及施工过程中丢弃的包装袋、废建材等垃圾,建议集中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运进行处置。 ②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如碎砖等,可与施工挖出的土石一起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挖出软土建议尽量外运利用,或与其它建筑垃圾一起清运进行合理处置,禁止随意倾倒。 ③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④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钢筋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 ⑤对砖瓦等块状和颗粒废物,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对有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的堆放方法处置。 5、施工期交通噪声及其他控制措施 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修、保养和清洁工作,对远输车辆及时进行清理,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路线要尽可能的远离敏感点,一方面可减少行车事故发生的发生率,保障交通顺畅,另一方面,清洁的车辆也可减少对市容、市貌的影响,同时又可减少洒落现象,防止二次污染。施工区域要有明显标志,保证来往行人、车辆的安全。施工、装修应按照有关施工、装修环保规范进行。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已委托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污水处理方案,处理能力为1320t/d(综合污水1200t/d、传染病区污水120t/d),能够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要求,根据该方案,传染病区综合污水采用“预消毒+厌氧水解+MBR”工艺,非传染病区综合污水采用“厌氧水解+生物接触氧化+消毒”的二级处理工艺 扩建项目新增感染病区废水量为31.59t/d,扩建后传染病区实际废水处理量小于50t/d。由于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1320t/d(综合污水1200t/d、传染病区污水120t/d),能够满足医院污水处理要求。 项目废水纳管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2 中的预处理标准。纳管排放的废水最终由瑞安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A 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2、废气治理措施 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前处理后拉风至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为 30 米。 检验室废气经收集后引至屋顶高架排放,则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地埋式废水治理设施中的格栅井、池体、水泵出口等水流与外界空气接触的位置会散发臭味气体,废气产生量较少,臭味气体经污水处理站配套的尾气除臭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 4、噪声治理措施 该项目水泵都设置在地下,水泵均做好减振和消音、隔声措施。 空调室外机应严格按国家及相关规定设置,并合理布置,防止空调噪声与热废气影响病人休息。同时,应分散安置空调室外机,并进行隔声减振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室外地面停车场应明确表明出入口路线,并配置专门人员为其引路,以保证进出畅通无阻。 病房建议采取中空玻璃隔声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要求项目普通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普通生活垃圾;普通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医疗固废和污泥属危险固废,设置医疗固废收集点,配置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容器,委托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理。 危险废物需在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厂区内统一管理的场所进行临时储存工作,在厂区内暂存,应先分类收集、分类存放,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暂存场地,并采用密闭容器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1年4月1日 至 2021年4月9日(5日) · 公告时间: 2021-4-1 · 联 系 人: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65827270 传真: 0577-65827726 · 通讯地址:瑞祥新区文庄路瑞安市客运中心站一楼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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