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瑞安市南滨江景观带浦口团块改造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瑞政土征复〔2020〕16号),在规定签约期限内,本工程范围内签约率已达到92%以上,补偿协议生效。现就本工程房屋搬迁腾空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搬迁腾空期限为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4日16:00。
二、请各房屋所有权人自行搬迁腾空并经验收合格,逾期将不享受搬迁腾空奖励。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