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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瑞安市智慧教育案例征集评比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20 15: 19: 49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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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2021132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瑞安市智慧教育案例征集评比

活动的通知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浙江省区域推进智慧教育试点项目及瑞安智慧教育整体推进工作要求,为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促进教育教学变革,更好开展瑞安市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和应用研究工作,挖掘和提炼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典型案例,经研究,决定举行瑞安市智慧教育案例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参与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

二、案例类别及要求

1.A类:学校层面的智慧教育案例。要求从一个或多个维度对智慧教育促“教与学”方式变革、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教学等方面进行总结提炼。提炼的框架应遵循“基于问题、技术载体、举措机制、实践成效、反思谋划”的撰写思路,突出基于技术破解问题的实践举措、实际成效和借鉴意义。案例文本应注重真实性、可读性、故事性和借鉴性,文本以第三人称撰写。

2.B类:教师个人教学案例或课堂教学课例。提供的案例(课例)要基于智慧平板教学或其他教育技术终端、教育平台、开展混合式学习、基于大数据的教学等方面的案例。其中教学课例主要包括:教学设计、重难点、教学平台选用教育技术手段应用教学反思(反思应包含对教育技术手段方面的心得)。

3.C类:教育管理信息化创新应用案例。围绕本单位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的有效提升。

案例以“文字+图片”的形式提供,总字数不超过5000

三、评比程序

1.此次评比活动采用“瑞安市教科研评比平台”(http://rajky.leawe.com)上传方式送审,不再以纸质稿形式送审。

2.教师个人上传案例文本,务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案例电子稿以“案例类别-教师姓名”命名,如“A类-张三”,以PDF格式上传案例(电子稿不加封面,正文内容不能出现学校、姓名的信息)。请务必选择正确的类别,B类“教师个人教学案例或课堂教学课例”,务必正确选择对应的学段学科。

3.学校教科负责人做好参评案例的校级审核工作

4.各学校务必把握好时间节点。案例上传时间为4月19日-5月20日,学校审核时间为5月20— 521日。逾期平台将关闭,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联系人:金友伟,电话:65809586,教育网:668584

请各学区、学校积做好组织宣传和活动指导,鼓励教师踊跃参加评比活动。

 

 

                                       瑞安市教育局

                                      202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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