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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4- 22 09: 37: 0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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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相关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温教办体函〔20218号)精神,经评选,确定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参赛对象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补充如下:

一、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表演类比赛时间、地点及要求

)朗诵

小学组朗诵比赛定于5月13日(星期四)下午1:00在温州市实验小学二楼阶梯教室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初中组、高中组朗诵比赛定于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00在温州市实验小学二楼阶梯教室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进行。

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月11日上午10:00到温州市教育局16楼2号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参赛须知:1.提供8支手持话筒,不提供台阶。2.背景音乐:文件必须是MP3或WAV格式,签到时U盘拷贝,现场不提供下载。3.提供LED背景,各参赛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接受以下文件格式:MP4、WMV、常规图片格式PPT。(LED制作像素为4K,比例接近16:9)

温州市实验小学联系人:谢奕崇,联系电话:13906646737。

)合唱

小学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15日(星期六)下午1:00在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初中组、高中组合唱(含室内乐)比赛定于5月16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大学北校区音乐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月11日上午10:00到温州市教育局16楼2号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并抽签。

(三)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

小学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胜昔桥7号)新松剧场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艺术学校(新松楼103教室)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比赛定于5月18日(星期二)下午1:3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胜昔桥7号)新松剧场举行。

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艺术学校(新松楼103教室)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

小学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胜昔桥7号)新松剧场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艺术学校(新松楼103教室)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独舞(含二人舞、三人舞)比赛定于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3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胜昔桥7号)新松剧场举行

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艺术学校(新松楼103教室)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进行。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温州市艺术学校联系人:陈海鸥,联系电话:18106722617(672111)。

独奏(含二重奏、三重奏)

小学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胜昔桥7号)新松剧场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艺术学校(新松楼103教室)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进行。

初中组、高中组器乐独奏比赛定于5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0在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市胜昔桥7号)新松剧场举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当日上午8:30准时到温州市艺术学校(新松楼103教室)报到,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进行。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六)合奏

初中组、高中组合奏比赛定于5月23日(星期日)下午1:00在温州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进行;

小学组合奏比赛定于5月24日(星期一)下午1:00在温州中学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9:00-11:30进行。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月11日上午10:00到温州市教育局16楼2号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并抽签。

温州中学联系人:许菲,联系电话:13857739360(639360)。

七)戏剧(含戏曲)

小学组戏剧现场比赛定于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瓯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初中组、高中组戏剧;小学、初中、高中组戏曲现场比赛定于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瓯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月11日上午10:00到温州市教育局16楼2号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并抽签。参赛须知:戏剧比赛台词不可录音对口型,必须现场同步进行,不提供话筒只提供基本光。道具高度不超过2米,宽度不超过70厘米,长度不超过3米,重量不超过30公斤。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联系人:潘忠强,联系电话:13957799075。

群舞

小学组群舞比赛定于5月27日(周四)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瓯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

初中组、高中组群舞比赛定于5月28日(周五)下午1:00在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瓯越厅举行,彩排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请各校领队或指导师于5月11日上午10:00到温州市教育局16楼2号会议室参加预备会并抽签。逾期不到视为弃权。

温州市第八高级中学联系人:潘忠强,联系电话:13957799075。

美育成果展示

班级综合艺术展演活动待瑞安评选后,推荐参赛学校登陆“温州市学校体卫艺工作数据平台”填写参赛相关信息,视频内容必须是2021年录制,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视频格式MP4,大小不超500兆字节,不要多个文件合成),一个视频一个文件,不能将不同视频放在同一文件里。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特别说明:班级综合才艺展演比赛只需要拍摄一个展演作品,其中班级合唱、班级集体舞、班级合奏作品时长要求5分钟之内,班级课本剧作品时长要求12分钟之内,超时将做扣分处理。

温州市中等幼儿师范学校联系人:朱芬,联系电话:13777735063。

说明: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由市教育局统一邮寄报送。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赛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准时参赛,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有关学校安排好带队工作,确保安全。

(二)艺术表演类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登陆【温州市学校体卫艺工作数据平台(原温州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数据平台)】,报名流程与体育竞赛报名相同(账号咨询学校体育组)上报截止时间5月8日。(具体填报说明见附件3)

(三)合唱的指挥和伴奏人员必须是本校师生(小合唱不设指挥),学生须在籍,老师须在职在编。

(四)今年合唱、朗诵、戏剧、合奏、群舞项目赛前领队会议统一于5月11日上午10:00,在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市府路490号)16楼2号会议室召开,请参加市级比赛的指导师和领队参加会议,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开会和抽签。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和抽签的学校(单位)须向温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请假,否则视作比赛弃权。

(五)以上各项节目(朗诵节目除外)鼓励本校(在编)师生(在籍)原创参赛作品,原创作品需要提供创作说明并由所在学校盖章证明,评审时将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外聘人员原创或改编的参赛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各校领队或指导师在参加温州领队会议时上交原创说明。

 

联系人:周继造,电话65651871699875。

附件12021年瑞安参加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参赛名单

附件2: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表演类比赛日程安排一览表

附件3:第三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线上报名填报说明

 

 

瑞安市教育局学生工作与安全保卫科

                                    2021422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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