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瑞安市第一届中小学生 课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
瑞教义〔2021〕158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瑞安市第一届中小学生 课文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名单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2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举办瑞安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 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 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 三、协办单位 瑞安市百晓艺术培训学校 四、参赛对象 瑞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小学生、初中生。 五、参赛组别及名额分配 (一)大赛共设4个组别:分别是小学低段组(一、二年级)、小学中段组(三、四年级)、小学高段组(五、六年级)、初中组。 (二)名额分配:小学组比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初中组比赛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六、比赛时间、地点 (一)小学低段组(一、二年级)、小学中段组(三、四年级)大赛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23日,在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举行; (二)小学高段组(五、六年级)、初中组大赛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23日,在瑞安市集云实验学校举行。 七、比赛赛制 大赛设初赛(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多种推选方式) 各教育学区学校、直属学校可以开展“课文朗读班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校性的选拔比赛,择优推选参加瑞安市总决赛。 (二)决赛 根据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推荐的决赛选手按要求参加比赛,最终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推送至浙江省中小学生课文朗读大赛温州地区总决赛。 八、奖项设置 小学组和初中组共设4个组别,决赛分设一等奖共60名,二等奖共180名,三等奖共300名。 九、参赛要求 (一)选手自愿报名参赛,按照初赛阶段的当下在读年级选择对应的组别,不得跨年级报名。 (二)作品内容:浙江省中小学校语文课本篇目(可跨年级选择作品,但不能超出所在组别的年级范围)。 (三)作品形式:个人朗诵作品,可通过音乐、服装、道具等形式灵活、丰富多样的辅助手段展现课文内容。 (四)每位学生只能报名一个作品参加比赛。 (五)每位学生作品限时4分钟。 (六)各教育学区以学区为单位统一报名,并于5月15日前填写《2021年瑞安市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节目推荐报名表》(附件3),并发送至邮箱:594338159@qq.com;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统一报名,并于5月15日前填写《2021年瑞安市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节目推荐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594338159@qq.com。联系人1:吴微春,联系电话:65802350,教育网 621698;联系人2:徐伟伟,联系电话:15167760880。逾期不予受理。 十、评选标准 (一)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吐字清晰,音量适当。(30分) (二)脱稿朗诵,情感真挚饱满,语调朴实,语流顺畅,节奏得当。(30分) (三)文本理解深入,结构层次鲜明,基调把握准确,表达富有感染力。(30分) (四)着装得体,仪态大方,形式富有创意,整体和谐自然。(10分) 十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是培养青少年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有效举措,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比赛选拔工作,对提高青少年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重要意义。选拔活动要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要通过选拔活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 (二)本次比赛坚持公益性原则,各教育学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以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影响面和受益面。严禁有关单位以本次比赛名义向参赛者及学校收取报名费、参赛费等。 (三)承办单位、选手所在学校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明确职责,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与各级疫情防控部署,动态调整活动具体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参赛人员的人身、交通、饮食等的安全。 (四)有关本次活动各项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
附件:1.2021年瑞安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小学组推荐名额表 2.2021年瑞安市第一届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初中组推荐名额表 3.2021年瑞安市中小学生课文朗诵大赛节目推荐报名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