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湖岭天然温泉小镇一期项目—温泉水预处理站和供水管网建
发布日期: 2021- 04- 30 08: 42: 2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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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瑞安市湖岭天然温泉小镇一期项目

温泉水预处理站和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初步

设计的批复

 

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湖岭天然温泉小镇一期项目温泉水预处理站和供水管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我局于2020124日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联合审查,会后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用字第330381202000173号、瑞发改投〔2020485号、工程咨询报告书等文件,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天然城建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新建温泉预处理站1座,新建管网4115米,其中:新建D100PERTⅡ470米,D150PERTⅡ635米,D200PERTⅡ2730(其中有254米为规划管道,暂不计入本工程)D300PERTⅡ280米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

该工程投资概为347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万元,工程预备费165万元,政策处理费2649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和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统筹解决。

四、项目选址

该工程选址于湖岭镇陶溪村、潮至村。

五、招标方式

瑞安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其他

1、原则同意对瑞安市湖岭天然温泉小镇一期项目温泉水预处理站和供水管网建设工程的设计内容,对温泉预处理站、供水管网等配套设施要统一设计,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衔接;工程设计须与《瑞安市湖岭镇总体规划修改(2015)》、《瑞安市湖岭镇温泉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瑞安市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及现状管网相衔接。

2、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430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交警大队、文广旅体局、电力局、湖岭镇人民政府、旅投公司、公用集团、通信办。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1430日印发

项目代码:2020-330381-46-01-149407

瑞发改投(2021)110批复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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