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13/2021-198819 | ||
组配分类 |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知 |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维保行为,有效预防和杜绝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根据瑞安市全面创建平安、标化建筑工地工作要求,结合各有关单位日常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起重机械专项检查,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工程的起重机械,包括塔吊、施工电梯及物料提升机。 二、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5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一)对现场起重机械进行第三方监督检测。 (二)查验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三项制度”落实、升节附墙、检测验收、日常使用、维修保养、构配件质量、持证上岗、人员资格审查等情况。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的通知》(瑞住建发〔2020〕130号)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大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内容,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制定方案,逐一整改,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确保专项大检查效果落到实处。 (二)同步开展、注重实效。督促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我局成立专项督查组,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落实措施,整改到位。督促好各相关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加强对监理单位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履职情况的监督管理。 (三)注重实效,严肃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抓住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我局对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加大处罚力度,一律予以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公示。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