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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局
生成日期 2021-0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资格复审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
瑞人社告〔2021〕38号
发布日期: 2021- 05- 10 16: 25: 3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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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人社告〔2021〕38号

根据《2021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告》(瑞人社告〔2021〕33号)、《2021年瑞安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瑞人社告〔2021〕35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1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及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资格复审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时间:2021年5月12日14:0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地点:瑞安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会议室(瑞湖路333号公共卫生大楼)

考生须自备口罩,凭浙江健康码“绿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测温正常后方可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并于5月13日13:30参加面试(面谈)。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2021年瑞安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集团及瑞安市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

(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彩照2张。

(三)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

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四)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上述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在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组织形式。本次考试采用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以入围体检。

(二)面试(面谈)时间:

2021年5月13日13:30。

(三)面试(面谈)地点:瑞安市人民医院瑞祥院区行政楼六楼多功能厅。

附件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1.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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