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求《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改建工程(瑞祥大道三期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涉及汀田段遗留未补偿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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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瑞安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4月20日发布关于征求《104国道瑞安塘下至汀田段改建工程(瑞祥大道三期工程)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涉及汀田段遗留未补偿的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止。在征求意见期间内未收到被征收人和群众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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