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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全市教育系统网站信息查找及规范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 06- 11 16: 16: 11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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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夯实全市教育系统数字化改革基础,便于系统上下及群众查找我局及学校公开发布的文件信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现就全市教育系统网站信息查找及规范发布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平台架构

教育局本级、各教育学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网站及相关密切关联的平台,都整合在瑞安市教育系统集约化网站(网址:http://www.rajyj.com/),作为其下属的二级网站或者子链接。即只要登录该平台,根据需求点击相关平台或学校(单位)的名称,就可以查找相关文件或信息,真正实现“一站式”查询。

二、局本级平台

(一)瑞安教育信息公开(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已通过链接形式整合在瑞安市教育系统集约化网站,市教育局的所有文件都通过此平台发布(原有网站信息迁移正在扫尾中)。具体子栏目如下:

1.通知公告(对应原网站“通知公告”)。各类会议通知、公示、公告、转发文件等,一般为临时性不需要留存的。

2.政策文件(对应原网站“政策文件”)。各类较为重要的政策文件,一定时间内可能用到或需要留存的。

3.招生招考(对应原网站“招生招考”)。为专项设置栏目,主要内容为招生、教师招聘、各类考试相关信息文件。

4.教师教育(对应原网站“人事机构”“教师教育”)。为专项设置栏目,主要内容为干部任免、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等相关信息文件。

5.民办教育(在原“培训机构”栏目的基础上完善)。为专项设置栏目,主要内容为民办教育指导督导、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培训机构治理等与民办教育相关的信息文件。

6.学生安全(新增)。主要为学生工作、校园安全、学校德育等相关的信息文件。

7.教育新闻和校园采风。此两个栏目暂时保留,目前仅作为历史相关信息查找使用,现有相关功能移到“瑞安教育宣传”版块。

所有信息发布要严格落实来源科室初审、局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终审签批的“四重”审查制度。各科室在拟文时除了要认真把握相关文稿内容和质量外,还需在拟稿单上方注明需要发布的栏目,便于快速发布和查找。原则上,专项栏目的内容都应上传到以上3-6项对应的栏目里面,其他内容根据重要程度不同放在通知公告或政策文件里。

(二)瑞安教育宣传。

由于市政府网站里面没有可呈现的主页面,不利于教育系统相关新闻信息的宣传和信息考核的落实,特在瑞安市教育系统集约化网站开设“瑞安教育宣传”平台。

1.教育新闻(对应原网站“教育新闻”)。主要为局本级和教育学区本级的各类新闻信息,学校层面可供借鉴的高质量信息。

2.校园采风(对应原网站“校园采风”)。主要为学校层面的各类信息报道。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局机关科室在上报新闻信息时,务必要注意内容的准确到位、主次分明、文字精练、突出干货,除动态信息外,还应该要加大经验总结类信息的报送力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组成部门—瑞安市教育局)。此平台为上级政府规定须公开的内容,除机构信息外,相关文件在“瑞安教育信息公开”中都已呈现。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浏览,此平台内容不再链接到瑞安市教育系统集约化网站。

三、学区、学校平台

作为学区、学校信息公开的主平台,网站既是学校(单位)内部协助办公的最基本载体,也是学校(单位)历史文化传承和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务必要建设好、运营好,确保能全面发挥其作用。

(一)全面梳理现有栏目。各学区、学校要对瑞安市教育系统集约化网站里各自的网站栏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长期没有更新或内容偏少的栏目,要主动对接第三方运营公司予以整合或删除(可在工作时间致电18157752929),确保栏目设置简单明了、读者查阅快速便捷。对网站内容长期没有更新的学校,下步将予以通报。

(二)及时更新栏目内容。要把学校(单位)网站运营融合在日常工作事务中,可由内部相关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分工予以具体落实。原则上,每个栏目每月至少需要更新一条(寒暑假除外),更新情况将与信息考核赋分和信息考核年度优秀评选挂钩。学校基本情况、中层以上干部人员信息、年度工作总结等内容须在相关栏目中呈现,并及时予以更新(原则上至少每年更新一次)。

(三)认真落实审核把关。网站是学校的官方平台,代表着学校的形象,相关内容必须政治正确、准确无误,不得出现专业用语表述错误、常用词语表述错误、各级领导姓名职务表述错误、个人须“脱敏”信息泄露等。要建立完善经办处室初审、办公室或分管副校长复审、校长终审发布的审核制度,内容的末尾要注明材料提供和审核的具体科室或经办人,确保能经得起读者的审阅和上级部门的大数据监测。对前期已经发布的内容,要落实人员予以逐条审阅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学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也要按照同样的程序予以审核把关。



瑞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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